《社会保险法》无涉事业单位养老改革
方案下发一年有余后,五个试点省市几无进展,无一省市出台了具体试点实施方案,方案仍在调研、讨论中。
方案下发一年有余后,五个试点省市几无进展,无一省市出台了具体试点实施方案,方案仍在调研、讨论中。《社会保险法》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0月28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高票通过了《社会保险法》,并定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社会保险法》通过当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表示,该法最大的成就,便是“建立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险制度”。
然而,《社会保险法》对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并没有明确规定实施办法,而是授权给国务院另行规定。
《社会保险费》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一位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官员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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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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