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遇袭案”二审维持原判
“方舟子遇袭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肖传国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拘役五个半月。
11月4日,倍受关注的“方舟子遇袭案”二审宣判。据《新京报》报道,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即幕后主使者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肖传国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拘役五个半月,其余四名被告人被判拘役五个半月至一个半月不等。
此外,本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至今一审没有宣判。
原告被告均要申诉
上午9时30分许,该案在第一中级法院第15法庭开庭宣判。与很多二审刑事案件一样,由于主审法官认为“事实清楚”,本案以书面审理的方式结案。宣判前,本案被害人之一方舟子(本名方是民)并未现身,据其事后在电话中解释,系因已经预料到最终结果。而被告人肖传国的辩护人高子程、被害人方玄昌在进入法庭前也都表示,对改判或者发回重审并不乐观。
得知判决结果后,被害人方舟子和方玄昌的代理律师彭剑对财新记者称,对二审结果不服,会向北京市高院、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并提请检察院抗诉。
高子程称,肖传国的妻子开庭前曾表示如果维持原判将申诉。
4日下午,方舟子在其个人博客上披露了该案的《刑事裁定书》。
裁定书显示,“原审被害人方是民、方玄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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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flying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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