抡起大棒打蚊子——云南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出台内情

为了实现公益诉讼零的突破,为了让环保法庭名副其实,昆明市诸多部门最终促成了环保局与两家养猪场的对峙公堂。

责任编辑:责任编辑 朱红军 助理编辑 袁端端

“好操作、低门槛、有把握”如何达成——

为了实现公益诉讼零的突破,为了让环保法庭名副其实,昆明市检察院、法院、环保局诸多部门,半年斟酌,使尽解数,只为“好操作、门槛低、有把握”,最终促成了环保局与两家养猪场的对峙公堂,一边是“只能赢不能输”的压力,一边是“冤,比窦娥还冤”的呼号。

谁看谁的脸色? (CFP/图)

盛名的负累

“法院是不诉不理,只能等米下锅,公益诉讼最大的困难就是无人来诉。”

法官袁学红终于可以感到欣慰了。

8月中旬,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俗称“环保法庭”)正式立案受理了第一起环境公益诉讼。在经历了自成立至今20个月的漫长等待后,昆明环保法庭终于打破了零环境公益诉讼的尴尬。

现在,作为昆明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环保法庭负责人,袁学红终于可以对本报记者毫不讳言:环境公益诉讼就是环保法庭成立的初衷。

这也是先前已有过环境公益诉讼破冰实践的贵阳、无锡两地环保法庭负责人的一致观点。

2008年底,阳宗海砷污染事件发生后,在市委书记仇和的直接推动下,昆明中院成立了继贵阳、无锡之后的又一个环保法庭,并相继受理过行政、刑事、民事等传统环保案件,唯独环境公益诉讼难以突破。

而这与成立之初被赋予的较高期望并不相符。

当初,由昆明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共同出台的《关于建立环境保护执法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曾鲜明提出,要在环保法庭探索两种特殊类型的诉讼:一是环境公益诉讼,二是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诉讼。

这两类诉讼也恰恰是环境诉讼一直以来的热点和难点所在,业界当时对昆明环保法庭的勇气和雄心不吝赞美,“环保公益诉讼的大门将向环保组织打开”,&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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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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