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乡见闻——“养鹿,跟养鸡养鸭养牛养羊并没有两样”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持有许可证。在鹿乡的养殖户看来,“养鹿跟养牛养羊并没有两样。”
责任编辑:朱红军 实习生 袁端端
体弱多病的梅花鹿,因为没有产茸价值,总是被当成一般牲畜,被卖掉宰杀。 (南方周末记者 吕宗恕/图)
在中国绝大多数地区罕见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梅花鹿,在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却几乎满街可见。这不是一桩保护举措,而是一个寄托地区兴旺的产业。
修订于2004年8月的中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比如梅花鹿,应当持有许可证。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不过,在鹿乡的养殖户看来,“养鹿跟养鸡养鸭养牛养羊并没有两样。”至少四户并未办证的养殖户告诉记者,在县林业局成功办理许可证已是十几年前的事,当时收费昂贵,每头鹿要一百元。后来,许可权限被上收至国家林业局后,办证的养殖户越来越少。
许可证的门槛,并不能阻止这一行业的勃兴。中国自商周时代就有养鹿传统,及至今天,东北、华南、西南、西北等地区均有相关产业,“中国梅花鹿之乡”甚至成为各地争夺的名片,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曾在2008年授予江西省彭泽县“中国梅花鹿之乡”的称号(据称这是中国惟一被授予这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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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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