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久安须建立灵活协调利益机制
中国在转型,社会冲突大量发生,而且个人事件易转化为群体事件,法律冲突易转化为政治冲突,最终指向政府。它们为何变得越来越激进?
责任编辑:戴志勇
中国在转型,社会冲突大量发生,而且个人事件易转化为群体事件,法律冲突易转化为政治冲突,最终指向政府。它们为何变得越来越激进?
其实,在政治社会学的角度,为什么会发生社会冲突、怎样减少社会冲突,把社会冲突转化为秩序,有很多解释。有些东西值得借鉴,可学习别国稳定社会的经验。
醒醒!火烧屁股啦! (向春/图)
社会动荡的四种解释
组织化可以促进理性、辩论、公开、妥协、监督、代表等和平争取利益方式的发展,所以社会团体的活跃有利于稳定社会。
在社会高速变迁中,社会动荡的风险一般都会增加。基于西方的经验,这些社会动荡的来源,大致有四种解释:
一种理论由涂尔干提出。他认为高速社会变迁会发生社会失范现象,即由于社会的流动性、多元性和异质性增加,原有的社会规则不起作用,社会的中心价值、道德原则、家庭和群体关系乃至传统宗教的约束作用下降。冲突发生的概率上升。
第二种是马克思的看法。他提出社会冲突与财产权的不平等有关。他发现,工业社会中出现了剥削阶级和工人阶级,因为他们占有的财产极度不平等,两个阶级之间的冲突必然会发生。马克思以此解释了早期资本主义社会冲突的原因。
第三种解释是政治学学者亨廷顿提出的。他认为一个社会在高速变迁的时候,各方面在快速发展和变化,但是制度化水平相对滞后,没有跟上社会变化,通过及时的制度化进步,适应发展并巩固社会秩序。
第四种解释来自托克维尔。他认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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