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案辩护:荒诞的各说各话?
大案讲政治、中案讲政策、小案讲法律,是高明的辩护策略,还是有违律师伦理的怪现状?
责任编辑:傅剑锋 实习生 于梦溪
李庄当庭认罪,但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北大教授陈瑞华认为:“被告人要向左走,律师非要向右走,这不是开玩笑吗?”而辩护律师高子程当时认为,辩护人有独立发表意见的权利,可以继续做无罪辩护。
大案讲政治、中案讲政策、小案讲法律,是高明的辩护策略,还是有违律师伦理的怪现状?
李庄都认罪了,律师还辩什么
重庆打黑风暴中因伪证罪入狱的律师李庄刑期接近过半。他在二审法庭上的认罪给外界留下了诸多评说。最近,北京大学教授、刑事诉讼法专家陈瑞华在一次公开场合的发言,再次引起法律界对此案的热议。
在给山东省刑事辩护律师讲授“死刑案件的辩护技巧”时,陈瑞华说,二审时李庄都已经认罪了,两位律师显得茫然失措,还继续为他做无罪辩护,这种被告人和律师南辕北辙的局面,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和地区都是不可想象的。
他认为,辩护律师开庭前应当与被告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确定协调一致的辩护思路;被告人当庭如果突然认罪,律师应该马上申请休庭,与被告人协调辩护思路,而不是一味地进行所谓的“独立辩护”,如果协调不一致的,律师不妨向法庭申请退出案件的辩护。“被告人要向左走,律师未经与被告人的协商,非要向右走,这不是开玩笑吗?这种相互矛盾的辩护结果只能是相互抵消。这是常识。”陈瑞华对南方周末记者说,他在演讲中并不是专门评论李庄案,因为看到中国刑事辩护律师三十年来最不成熟的表现在这个案件中同样存在,他希望提出来引起业界注意。
这番评点引来了不少律师的反驳。最系统的回应来自李庄的辩护律师之一陈有西。他说,中国现有的刑事司法体制下,辩护人的地位是独立的,有权发表和被告人不同的观点,李庄认罪的情况下,他们当然可以继续做无罪辩护,李庄本人也认可他们的辩护策略,结果表明,恰恰是认罪和无罪辩护形成的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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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莫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