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的行贿黑名单,失守的制度禁区——南京“7·28”爆燃事故反思

一个人尽皆知的上了行贿黑名单上的人,借用一家并不具备投标资格的公司的名义,获得了一项十分危险的拆迁工程

责任编辑:傅剑锋 实习生 钱小敏 刘晶晶

一个人尽皆知的上了行贿黑名单上的人,借用一家并不具备投标资格的公司的名义,获得了一项十分危险的拆迁工程。按照既有的制度设计,前述任一环节,均可将制造危险者邵殿军踢出局。但这一切失效了,爆炸惨剧发生了……

南京“7·28”爆燃事故死伤惨重,事故造成13人死亡、14人危重。现在,阴霾正在消散,8月3日,南京市政府称,14名危重病人中有5人状况好转。

但事故疑云依然重重,几乎所有的媒体都曾提出这样的问题:“究竟是谁造成了这场灾难?”官方至今未给出确凿的解释,而南方周末记者调查发现,涉嫌造成此次事故的拆迁队老板,以有罪之身,却突破了各种制度禁区,他何以通行无阻,终酿大祸?

黑名单上的人

“黑名单”实际上是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但在引发爆炸的塑料四厂项目中,没有任何单位去检方那里查阅邵殿军“行贿犯罪查询”。

8月1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就南京“7·28”丙烯爆燃事故进行通报,初步认定事故发生主要原因是施工安全管理缺失,扬州鸿运建设配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运配套公司)组织的施工队伍盲目施工,挖穿地下丙烯管道,造成管道内存有的液态丙烯泄漏。泄漏的丙烯蒸发扩散后,遇到明火引发大范围空间爆炸,同时在管道泄漏点引发大火。

问题是,这样一支施工队伍究竟是如何走进了施工现场?

施工队老板邵殿军,约在2003年开始做拆迁工程。熟悉他的人说,邵殿军经手的拆迁工程无数,而且都在南京市栖霞区,他是栖霞区上上下下各级拆迁办的“熟面孔”。

但在2007年之后,“熟面孔”遇到了麻烦。用南京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曹劲松的话说,邵殿军是“上了黑名单的人”。

因为行贿时任栖霞区拆迁办主任朱荣根,邵殿军一度“身陷囹圄”。朱受贿近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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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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