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协严禁有奖揽储
根据重庆市银行业协会日前出台的《重庆市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重庆市各家银行不得通过户外广告、中介、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媒体、手机短信等各种宣传手段,进行“有奖储蓄、赠送实物、积分换现金(或其他实物)”等高于法定存款利率的宣传;如有违约,相关银行除可能受到警示、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外,情节严重的还将提请重庆银监局采取监管措施。
根据重庆市银行业协会日前出台的《重庆市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重庆市各家银行不得通过户外广告、中介、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媒体、手机短信等各种宣传手段,进行“有奖储蓄、赠送实物、积分换现金(或其他实物)”等高于法定存款利率的宣传;如有违约,相关银行除可能受到警示、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外,情节严重的还将提请重庆银监局采取监管措施。
近段时间,重庆市部分银行开展的“有奖揽储”活动愈演愈烈,有的银行通过其官方网站、小区电梯等途径发布信息,承诺只要市民在该行新办定期存款达到一定金额,即可获得相应的礼品。有的银行承诺:只要市民的存款金额、存款期限达到了规定的标准,即有机会参与每月或每个季度的抽奖,奖品就是免费享受一次境内外旅游。个别银行还推出更加诱人的揽储手段:只要市民在该行的存款金额达到规定标准,该行可以用金条支付存款利息,储户可以提取金条,也可以由银行免费保存。
为了严禁“有奖揽储”,重庆市银行业协会出台的《重庆市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明确规定:
一是商业银行不得擅自提高存款利率,不得变相提前支付存款利息;
二是商业银行不得采取“暗记高息”、“上套利率档次”、“有奖储蓄”、减免或报销其他业务手续费、赠送实物、馈赠现金(包括提货卡或有价证券等)、提供境内外旅游、支付客户子女入学费用、安排亲属就业等方式变相提高存款利率;
三是商业银行不得向存款人、存款经办人和关系人支付法定利息以外任何名目的不当费用;
四是商业银行不得借办银行卡、购买理财产品、第三方存管等业务名义向客户返现金、送礼品和购物卡;
五是商业银行不得以揽储为目的对大额存款客户违规出售高收益短期限理财产品;
六是商业银行不得在涉及存款业务营销中违反“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误导、强拉客户办理以存款为目的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