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三网融合试点确定

国务院办公厅6月30日发出了《关于印发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名单的通知》。《通知》说,在省(区、市)人民政府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照试点地区(城市)应具备的条件,经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审议批准,确定了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名单。这标志着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国务院办公厅6月30日发出了《关于印发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名单的通知》。《通知》说,在省(区、市)人民政府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照试点地 区(城市)应具备的条件,经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审议批准,确定了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名单。这标志着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这些地区(城市)是:北京市、辽宁省大连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上海市、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青岛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株潭地区、广东省深圳市和四川省绵阳市。

《通知》还要求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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