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批示”:微妙技巧与传阅逻辑

各级官员的批示及其批示在处理各种问题上的“决定性作用”,已然是中国政治的一部分

各级官员的批示及其批示在处理各种问题上的“决定性作用”,已然是中国政治的一部分。

签署一个“阅”字,基本就是表明自己知晓了;而批示指定某部门负责,则关切程度有所提高;如果指名要“某某同志”等分管领导办理,重视程度就已颇为严重

在很多时候,“领导批示”往往是解决底层问题最直接的手段,因此批示也充满了神秘感。 (CFP/图)

最近出现领导批示的最为重大的事件,是贵州关岭岗乌镇大寨村因连续强降雨引发山体滑坡,造成该村107人被掩埋的特大事故。

6月29日,贵州当地官员传达学习了总理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

现在,有关胡锦涛和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对各种问题的批示,已经成为媒体日常报道的一部分。这些被报道的批示所关注的大多是诸如救灾、春运、煤矿事故等重大问题,而在处理上述问题中,领导批示,也必然会被提及,并作为应对之策的指导原则。

文化部2010年3月的一份文件说,2009年,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持续大幅度增长。全年共收到中央领导批示655件,此前的2008年是399件,2007年是378件。

事实上,更多的批示来自省部直至市县官员。这些批示在处理各种问题上的“决定性作用”,已然是中国政治的一部分。批示和文件一起,成为从中央到乡镇各级党政系统之间政治运行的重要手段。

这些批示,有的只是一个简单的“阅”字或者干脆是画一个圈,然后消失在各级党政机关的档案室里,有些是“请×××同志会签”而转往其他部门。一些批示需要承办部门派专人前来阅读,并不得带出“保密室”;另有一些,则被工整誊抄,在“一定范围内”传达;有的更进入各级宣传机构视野,成为“重要批示”,全系统乃至全党、全国都要学习。文件与批示,是中国政府这架行政机器最重要的日常吞吐。

根据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中国法定的公文有令、决定、公告、请示、批复、函等9种。并没有“批示件”的规定。

不过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办的杂志《秘书工作》上刊登的一篇四川省委办公厅工作人员撰写的文章中写道:“领导批示是领导部署工作、安排任务、下达指示的重要载体,是领导意志的集中体现,它同领导的讲话一样具有较强的政治思想性和业务指导性。”

那么,批示究竟为什么重要?各级不同身份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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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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