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论(100701)

国企老总或许是天下最幸福的职位吧!用国家的钱如此“豪赌”,国家是赚是赔不论,个人却总有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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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陈久霖沉浮折射国企行政监管制度漏洞

《南方都市报》,6月24日,作者:马红漫

(原文摘编)因触犯国外法律而被判刑的中国央企高管“第一人”,原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陈久霖,虽一度被主管部门“双开”,再回到公众视野已是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当年陈久霖案因纷繁复杂的金融衍生品而起,业界分析,陈久霖的牢狱之灾源于其好大喜功,缺乏风险意识。但鲜见国资主管部门对其行为给出明确的定性。试问,如果当时陈久霖所执掌的公司不在海外,他还会有这项“第一”吗?

时至今日,国企们依然在过度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而就在陈入狱的四年间,国内市场类似的案件层出不穷:中国中铁曾被爆出近20亿元汇兑损失;中信泰富惨遭155亿元的澳元汇兑损失;中国远洋因远期运费协议投资亏损而拨备高达五十多亿元;国航、东航等均曾在航油套保中出现大幅亏损……但对类似事件,相关责任人并未受到任何惩戒,一些公司甚至收到了巨额补贴。

国内市场对国企的诸多呵护,或许会让陈久霖海外受刑而“委屈”,但全体国民为国企高管赌徒行为埋单的“委屈”又如何伸张呢?中航油事件发生之后,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提出,“这一事件的发生充分说明了加强境外中资企业监管的重要性”。但事实表明,国企高管依仗国家信用从事金融投机行为不会受到实质性约束:一旦投机交易成功,高管将承揽获利功劳;即便一着不慎因此投机而巨亏,财政也会最终“埋单”,而高管们无需为此担责。陈久霖复出就诠释了这一逻辑,被法律认为是有罪的行为,在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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