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打到你手软
新京报诉浙江在线非法转载7706篇报道,法院要求分7706次起诉
责任编辑:傅剑锋 实习生 吴城华
新京报诉浙江在线非法转载7706篇报道,法院要求分7706次起诉
“这简直闻所未闻”,新京报在给最高人民法院的函中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庭长蒋志培则称:“该案分案审理显然违背民事诉讼法的精神……司法机关不该犯这样的常识性错误。”
新京报可能将不得不承担在他们看来“极其荒谬、繁重、漫长”的系列官司。
新京报的痛苦源于杭州中级法院的一纸裁定。新京报认为浙江在线网站自2003年至2007年间非法转载7706篇文章,把此案起诉至杭州中院。但杭州中院裁定称,此案“不宜合并审理,应当予以分案审理”。这意味着新京报社若要“讨回自己的权利”,还得再经历7706场甚至更多的官司。
“这简直闻所未闻”,该报在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的投诉函中写道。
5月21日,该报向浙江省高院递交了上诉状,请求撤销杭州中院的裁定。上诉状言辞激烈,直斥杭州中院“故意拖延办案、滥用司法职权,适用法律错误”。
而诉讼的另一方——浙江在线网站的相关负责人向南方周末表示,“不愿意去评价这一裁定”。
“常识性错误”?
2007年,新京报认为浙江在线存在大量非常转载后,开始了庞杂的证据收集。据新京报称,光是收集浙江在线转载的7000多篇文章,就让“我们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第一次开庭的时候,我们把几大箱子的证据抬进法院,”新京报法务部主任徐耀明称,“我们把所有转载内容的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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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怜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