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将禁售酒店类公寓
北京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19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酒店类项目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下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在本月31日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酒店项目,一律禁止分层、分单元销售。
北京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19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酒店类项目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下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在本月31日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酒店项目,一律禁止分层、分单元销售。
酒店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宾馆、度假村等。由于近年来北京住宅项目销售的升温和房价的持续上升,个别酒店类项目擅自变更规划和土地性质,将酒店用房设计为住宅,进行分套(单元)销售。打着“酒店式公寓”、“精装小户型”、“LOFT”等旗号,作为住宅销售。
“另一方面,这种‘住宅’无法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无法按照住宅的标准缴纳契税,物业费、水电费。购房者买了这种‘住宅’后,无法实现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及配套建设指标。”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据了解,住宅的最高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酒店类则只有40年。
19日下发的通知要求,在本月31日之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酒店类项目,一律不得分层、分套(间)销售。将一律不予办理测绘成果备案、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的手续。
对于已取得许可、正在销售的酒店类项目,开发商要在卖房时向购房人明示房屋使用年限、契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以及配套建设指标等情况,并明确告知购房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经营使用,并将此情况在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中与购房人予以约定。
而对于5月31日前已经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的酒店类项目,如果申请分割销售,将由四部门组织召开联席会共同审定。近期北京事实上已经基本不再批准酒店类项目分割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