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狱“复制”:原地反思最无趣
当大头娃娃出现时,我们反思毒奶粉,当三鹿出现时,我们反思三聚氰胺。5年前,我们反思如何避免出现佘祥林第二;5年后,佘祥林第二——赵作海出现,人们又开始反思如何避免出现赵作海第二。
责任编辑:陈敏 史哲 蔡军剑
5年前,佘祥林惊天冤案让我们痛定思痛,反思如何避免出现佘祥林第二;5年后,佘祥林第二——赵作海出现,人们又开始反思如何避免出现赵作海第二。
冤案的一切都在重复:一样的抓进去就打,一样的命案必破口号,一样的政法委协调,一样的公检法三家“兄弟单位”,一样的屈打成招,一样的疑罪从有,后来,一样的被害人死后复活,一样的“杀人犯”蒙冤11年,甚至被冤的人放出监牢后还一样地“感谢政府,感谢各级领导”。
一些有志之士仍在激愤地献计献策,不过,稍长记性的人对赵作海冤案已经痛不出来,甚至连反思的兴致都没了,有的只是“人能否两次栽进同一条阴沟”的哲学追问。
的确,把5年前对佘祥林冤案说过的话、写过的文章重新说一遍、抄一遍,再
长春中院两次撤销我的有罪判决,案发回榆树法院重审,法院重审用了16年时间,齐壮院长违法不审理7年,他离开法院,法院改判我无罪。他又去检察院改当检察长,监督我的案子抗诉9年。先说找不着我的同案,开不了庭。可是16年后给我一个人开庭,法院说合法,那为什么16年前不给我开庭。法院、检察院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