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被错判杀人罪入狱11年案件责任人均已升迁

9日下午3点左右,赵作海的叔叔赵振举接到公安人员打来的电话,称“县委要带着赵作海去旅游”。截至晚间11时,赵作海也没有回到家乡。

错案曝光后,在问及为何不申诉时,赵回答说,之前在社会上生活得并不好,入狱后感觉“生活稳定”,就不想再折腾,安心服刑,以求早日出 去。

从1999年5月9日到2010年5月9日,背着“杀人犯”的罪名在监牢里度过11年后,赵作海被无罪释放。

5月9日上午9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告赵作海无罪,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并于5月8日作出再审判决:撤销省法院复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立即派人 赶赴监狱,释放赵作海,并安排好其出狱后的生活。省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迟到11年的无罪判决

综合新华网、《南方都市报》报道,河南省高院通报的再审情况如下:1998年2月15日,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赵振晌的侄子赵作 亮到公安机关报案,其叔父赵振晌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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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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