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不会用来抚养官员吧?

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条:“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但不少地方,社会抚养费并未全部上缴国库,而是“乡收县管”和“专款专用”。

责任编辑:陈敏 史哲 蔡军剑

近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杨支柱因其妻生二胎,并拒绝缴纳二十多万元的超生“社会抚养费”,而被学校解聘。事件甫经报道,即引发热议,所谓“社会抚养费”随之成为舆论焦点。

从2002年起,所谓“社会抚养费”就取代了之前的计划生育罚款。官方称,其性质属于社会补偿性的行政收费而非行政罚款,其目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瓦特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参与评论


精选评论 (40)


回复

2013-09-11

计生委就是就是土匪,有执照的土匪!

回复

2013-09-06

计生委就是就是土匪,有执照的土匪!

回复

2013-09-01

现在独生子女挺孤单的,万一再发生意外,他们的父母真是老无所依了

回复

2013-02-20

吃人的社会,比如本鬼子还狠,拿着执照的土匪

回复

2013-02-20

现在失去独生子的老人多么的凄凉。可怜的他们用钱能弥补亲情吗?百姓再穷也的养着政府贪官啊

回复

2010-04-22

事实上,这些钱都是由几级部门瓜分完的。否则

回复

2010-04-22

计生委呀,寄生委呀,计生办呀,寄生办呀。。。

回复

2010-04-21

嘻嘻,折腾大点,给社会抚养费找个正当的出路吧

回复

2010-04-20

全国都在搞吧

回复

2010-04-20

社会抚养费?是社会抚养了这个超生的婴儿,还是这个超生的婴儿的父母抚养了这个社会?我看都不是,是这个超生的婴儿的父母抚养了一群贪官污吏。这个政策太没有道理了,一部恶法!

回复

2010-04-20

这个问题提的好,据我个人观察,现阶段的所谓的抚养费成了计生部门的重要创收来源,他们只要听到那里有超生,比公安局的破案还要灵,乐得屁癫屁癫跑去罚款,这成了他们最乐意干的事情,计生部门现在有罚没的指标啊。

回复

2010-04-20

它妈的这个社会令人窒息

回复

2010-04-20

政策放宽了,白鸽们吃屎吗? 坚决不行!

回复

2010-04-20

还是请ZF出示社会抚养费怎么花了吧。

回复

2010-04-19

利益链

回复

2010-04-19

我们就要借助领导\专家\媒体的办量,为我们计生部门争取权力\地位\利益,我们不需要讨论,我们要三十年不变,最好永远不变,越严我们收的抚养费就越多,我们队伍象太阳越来越大,象国歌唱的一样不到最后时刻最危险的时候,我们决不放弃!他们都听我们的,我们说什么就是什么,谁反对谁就犯法,我们借助法律力量为我们助威,我们坚决不上预算审查,我们也决不公开审计,要不然我们还怎么花钱,

回复

2010-04-19

多辛苦啊!当事人逃跑了也要抓他的七姑奶、八姨妈才搞来的钱,不享受下怎么行

回复

2010-04-17

无钱无权的人们继续挣扎,有钱无权的人们赶紧想办法投奔万恶的资本注意社会。猪肥不肥,只要想杀就不愁没有杀法。

回复

2010-04-17

不说还差点忘了有这项收费。。。我们政府的财政收入可真是无孔不入啊

回复

2010-04-17

“社会抚养费”多么诱人的利益啊,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官员则是为了利益而游走。所谓必须要坚持的相关政策不过是符合其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