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铅”是世界大势
责任编辑:傅剑锋 实习生 刘志毅 林春挺
严密的“去铅”法网
上世纪60年代,美国儿童铅中毒率高达85%,美国毒物登记署向国会报告:“铅无论在哪处发现都是有毒的,然而铅又无处不在。”儿童铅中毒被称为“寂静的流行”,被媒体广泛报道,从而成为重要的公共议题。美国政府和民众掀起了“零铅运动”。
美国环保署自1975年开始管制含铅汽油,一直到1996年完全禁用。
其间,立法越来越完善。在供水、食品、含铅焊料、食品罐、汽车车身、电灯、焊管件、油漆等方面都做了防铅的立法。
除此之外,美国更搭建起预防铅中毒的体系。
1991年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要求对6个月至6岁儿童进行血铅普遍筛查,并建立了全国范围的血铅监测数据库。
从1990年起,CDC每年还向州和地方健康机构发放数千万美元的资金。每年国家和各类基金组织的总投入为数十亿美元。
1991年CDC制订儿童铅中毒诊断标准为血铅水平超过或等于10μg/dl,这一标准现已陆续为各国采纳。
儿童可能触及的食品、玩具,都被政府放入防铅体系中。2007年,美国禁止铅饰品。
经过近半个世纪的防治工作后,美国儿童铅中毒流行率已从85%降到5%以下。据统计,由于防治有效,美国节省了儿童铅中毒智能损害医疗费用和特殊教育费用达1000多亿美元。
世界大势
其他国家同样与铅毒斗争不止。
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英国便开展了长达四十年的专门对抗铅中毒工业病的改革运动。英国法律规定,油漆和汽油中禁止含铅。2003年12月,英国更禁止铅盐热稳定剂用于饮水管道。
日本、瑞典、荷兰,也在这方面做了类似立法。
1994年,丹麦、瑞典、芬兰和冰岛共同签署提议,长期禁用铅。许多亚洲国家提出了铅回收法。
欧盟、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等也立法禁止铅等有毒物质在电子电器产品中的使用。
这些国家的措施,也使儿童铅中毒大面积下降。
网络编辑:王怜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