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女被强奸案 检方认为量刑过轻抗诉罪犯一审被判刑8年 赔偿2300.9元
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徐建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李蕊蕊2300.9元损失。赔偿包括:交通费457.2元; 医疗费1145.4元;就医住宿费504元; 误工费194.3元。
今年8月4日,安徽籍上访女子李蕊蕊在北京市聚源宾馆被”看守“强奸,被告人徐建被丰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赔偿2300.9元。因认为一审判决减轻处罚不当,量刑畸轻,丰台检察院已提起抗诉。此外,李蕊蕊也已就民事部分提出上诉。
”看守“当众强奸上访女 获刑8年 赔偿2300,9元
据新华网报道, 2009年8月4日,在北京市丰台区聚源宾馆内,安徽籍上访女青年李蕊蕊被强奸。《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报道称,李蕊蕊和多名现场目击证人均指强奸者正是宾馆的”看守“。
《京华时报》报道,12月11日,案件初审完毕。法院判决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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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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