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谍案的教训
责任编辑:邓瑾 助理编辑 温翠玲
在南京乌金纸失密的案件中,南京金线金箔总厂厂长李宝祥曾各处报案,但却遭遇了“告状无门”的尴尬。这与我们法律和执法体系不健全不无关系。
公安部门的主流业务是社会治安以及其他犯罪,商业间谍案的界定,被认为当属国家安全部门、保密部门管辖。况且,一般涉密案件的企业都是跨地区、跨国、跨部门的复杂国企,侦办远非单独一个地方公安局所能承担。
而安全部门的主要精力则是放在危害国家安全的大的政治、经济、军事事件上,仅是国内厂商之间的窃密行为,国安很少插手。
保密局体系,虽然目前在向积极和进攻方面改革,但传统意义上,没有侦查权,仍是以防守和行政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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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莫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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