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订入境条例草案

香港立法会11日三读通过《09年入境(修订)条例草案》。新修订的法例订明非法入境者,包括寻求庇护的难民等候甄别期间不可以工作,违例最高罚款5万元和监禁3年,罚则与违反逗留条件相若,有关条例将于14日生效。

香港立法会11日三读通过《09年入境(修订)条例草案》。新修订的法例订明非法入境者,包括寻求庇护的难民等候甄别期间不可以工作,违例最高罚款5万元和监禁3年,罚则与违反逗留条件相若,有关条例将于14日生效。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少光表示,修例有助遏止蛇头散播谣言,亦会向仍有意非法来港人士发出强烈信息,而当局会联同内地有关单位加强堵截,并在条例生效后加强执法以打击黑工。

高等法院早前裁定持“行街纸”的人也有权在本地工作赚钱,引发偷渡潮,政府于是修例堵塞漏洞,并获得立法会三读通过《09年入境(修订)条例草案》,将非法入境者从事雇佣任务栏为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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