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执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倒钩”实为欺诈,与诚实信用原则不相符合,对社会的公序良俗也是沉重打击

“倒钩”实为欺诈,与诚实信用原则不相符合,对社会的公序良俗也是沉重打击

2009年9月8日,上海一私家车车主张军开车去单位,路上搭载了一名自称胃痛打不到出租车的男子。途中男子要求停车,抢拔车钥匙,随即冲上一群穿制服的人,将张军推到一辆面包车中,并认定他是黑车车主。随后,上海市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认定张军为非法营运,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张军缴纳了一万元罚款。

张军在9月28日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法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退还罚款。

张军好心搭载路人是否为非法营运?“放倒钩”进行“钓鱼式执法”将产生什么影响?为什么“钓鱼执法”愈演愈烈?本刊采访了张军的代理人、律师郝劲松。

1 张军好心搭载路人的行为是否属于非法经营?

郝劲松:不属于。经营是指经常性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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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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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9

dhgf9drgjktfdkjhgdfesgh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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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4

钓鱼执法,去他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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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30

垃圾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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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2

有一位智者,大家都说他有大智慧。有个流浪汉不相信。他知道智者有匹好马,就放下狠话:我要把他的马骗来!他假装晕倒在智者遛马的路上,智者赶紧下马帮忙,流浪汉突然诈尸,跳上马背:都说你有大智慧,怎么连自己的马都看不住呢?智者说:马可以送给你,但求你别把这事情说出去。流浪汉说:你也有怕丢脸的时候吗?智者说:我是怕你把这事情说出去,就再没有人帮助倒在路边的人了。 是谁在不停的挑战我们未泯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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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2

有一位智者,大家都说他有大智慧。有个流浪汉不相信。他知道智者有匹好马,就放下狠话:我要把他的马骗来!他假装晕倒在智者遛马的路上,智者赶紧下马帮忙,流浪汉突然诈尸,跳上马背:都说你有大智慧,怎么连自己的马都看不住呢?智者说:马可以送给你,但求你别把这事情说出去。流浪汉说:你也有怕丢脸的时候吗?智者说:我是怕你把这事情说出去,就再没有人帮助倒在路边的人了。 是谁在不停的挑战我们未泯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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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2

城市怎样让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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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2

不应该称为钓鱼执法的,钓鱼时鱼咬钩才会被钓,现在不想咬钩都会被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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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2

这种方法应该用在公务人员身上,以保证他们的公正廉洁! 可气的是,它却用在了老百姓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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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2

老百姓真不容易啊,除了整天为了生计而奔波,还要提防着“人民公仆”设下的圈套,活着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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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2

这个社会已经够冷漠的了,可悲的是竟然还有人利用人类残留的最后一点良知作为谋利的工具。而这些人竟然还是“执法者”;更可悲的是,那些唯利是图的下套者也被他们描述成了“富有正义感的公民”。难道这就是这些“执法者”的价值观?一些靠栽赃谋利的跳蚤臭虫差点没被他们捧成世纪英雄。这是一个什么时代?这是一个颠倒黑白的时代。现在我也终于明白了抗日战争时期那几百汉奸是从哪里来的。 人类之所以需要法律是因为也它代表大多数人的观点。人类之所以保留“执法者”是因为他们需要“执法者”去执行他们的观点。因此他们也不能容忍“执法者”违背他们的意志行事。更不充许“执法者”恣意作恶。而现在,大多数人的观点受到了这些“执法者”的蔑视。而他们的行为更是卑劣至极。更为悲哀的是在一次次网络声讨战中我们发现与自己站在对立面的总是这些执法者。既然执法还需自己动手,那么还有必要养着这么一群所谓的执法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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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2

难道帮助别人也是一种错么?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竟然沦落到这种地步,这是我们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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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2

这让我想起大人总是感叹现在是想帮人不敢帮。 可是我们学校附近那么多黑车,也照样运营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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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1

强盗、掠夺这叫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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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1

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国家如果这样发展下去,我相信后果很严重,很可怕。政府如果继续不作为,没有产出毒瘤的勇气和魄力,我们不知道这个想要崛起的国家,一心向往美好生活的人民会等到一个怎样的结果?明眼人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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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1

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国家如果这样发展下去,我相信后果很严重,很可怕。政府如果继续不作为,没有产出毒瘤的勇气和魄力,我们不知道这个想要崛起的国家,一心向往美好生活的人民会等到一个怎样的结果?明眼人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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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1

我们居然纳税养这样的执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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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1

这是一个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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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1

凡事要考虑它的目的性,为什么交通行管部门支持这么多人前赴后继的钓鱼呢?这还是利益的原因,交通的罚没款是交通管理部门经费的主要来源了,交通运管费取消后,更是如此,一般这费用是财政支出的,但地方财政为了减轻财政支出,一般都按你罚的比例返还经费,罚的越多就返的多,哎,归根到底还是利益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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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1

我们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一个问题,那就是什么是营运性运输,反正我查阅所有的资料,没有正式的文件给以解释,你们知道,对于此用的是什么罚则吗,罚多少钱吗,按国条的规定是3万到10万,那么一般都罚多少钱吗,告诉你,很少有多于1万的,既然都按这么低额度罚,我不认为都有减轻情节,那么反过来,就应不适用这一条了,要不就另外设立一条来规制这种情况,要不就不罚。而且处罚要讲究合理性,要把罚和违规行为的危害性相适应,这是个基本原则,那么,大家觉得拼车的社会危害性真的那么大吗,大到要罚3万到10万吗??????,我想不至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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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1

上海人是不是真的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