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警下月起可直接刑拘嫌犯

有评论认为:如果交警直接刑拘并立案侦查阻碍其执行公务的嫌疑人,那么,交警既是当事人又是裁判官,对冒犯其权威的嫌疑人肯定趋于治罪。

据《重庆晚报》报道,10月1日起,对在重庆主城11区范围内阻碍交警依法执行公务、造成交警人身或财产损失、扰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办公秩序,且涉嫌刑事犯罪的涉案人员,市公安交管局将有权直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立案侦办该案。

重庆市公安局证实,日前下发了《关于交警总队办理有关刑事行政案件的通知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瓦特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