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1956 曾经“消亡”的资本

毛泽东南下到上海申新棉纺织印染厂视察。他对时年40岁的荣毅仁说:“你是大资本家,要带头。现在工人阶级当家做主了,老板换了。”随后他问:“公私合营后生产怎么样?”荣回答说:“比以前要好。”

责任编辑:曹筠武 郭力 实习生 朱慧灵 何旭

某种程度上说,这个资本复兴的时代,却肇始于资本消亡的岁月。这是资本成长的回环,也是国家成长的历程。

1949年5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了最大的工商业城市上海。就在这一天,国民政府上海地方法院提审了最后一个被告——当时国内最大私营企业主荣德生的四儿子荣毅仁,起诉理由是“军粉霉烂案”。

荣案是一个“乌龙案件”,从1946年11月起,荣家为粮食部代购代储军粮,并负责运输到北方战场,辗转中各经手官员上下其手,到士兵手上,有的已成霉烂的面粉。1949年4月,国民政府监察院起诉荣毅仁。

彼时,因为蒋介石采取的“统制经济”政策,国有资本大肆攫取财富,而民营资本已经奄奄一息。同样连基本的流通资金都已无法筹集的荣家,百口莫辩,只好等待法庭审判。而解放军进城,才使荣案不了了之。

但或许当时的荣毅仁也没有想到,在这之后的几十年里,政府对民营资本的几次微妙而剧烈的态度转变,他依然会处于漩涡的核心。

“回国的资本家跑回香港去了”

1950年6月的中共中央七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说:“有些人认为可以提早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是不适合我们国家的情况的。”

正是基于这样的政治判断,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对民族资本的接收采取了相对温和的办法。据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一书中回忆,在攻克北平和天津之后,毛泽东专门同他进行了一次很重要的谈话,他嘱咐,城市接收工作主要是接收官僚资本,对民族工商业要好好保护,接收工作要“原封原样,原封不动,”让他们开工,恢复生产,以后再慢慢来。

不过在国民经济的产业安排及政策制定上,民营资本似乎还是被日渐的边缘化了。

以所有制区分的方式来治理产业经济,这种独特的模式从一开始就被确定了下来。1949年5月,在中共中央《关于建立中央财政经济机构大纲(草案)》的文件中,就对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建制进行了规划,其中要求,在中财委内分别设立中央计划局、私营企业中央事务局、合作事业中央管理局、外资企业中央事务局,这些机构的职责便是对不同所有制的企业给予不同的政策管制,这是一种非常独特的政策安排。

而1950年初颁布的《全国税收实施要则》,充分体现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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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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