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长联席会议:不赞成“流商合法化” 原创 2009-07-29 以增加工商部门的规费收入和国家税收 综合 7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此条文立即引发各界关注。有媒体解读为“这意味着,多年来存在于大街小巷的流动商贩很可能获得官方认可,得到合法的经营执照”。《新京报》报道,28日,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执行会长兼秘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瓦特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