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监督法医专家?

原本是作为一门科学的法医学,原本应对真相负责的法医鉴定,何以将一个弱女子逼到“以身试药”的地步?

责任编辑:傅剑锋 实习生 杨朝霞

在著名法医、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中心副主任王雪梅看来,法医的天职是替死人说话,是利用法医学知识还原死亡真相,告慰死者亡灵。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使命。

然而,当前的法医实践现实远非如此,很多时候,法医鉴定会成为一种工具。一个原本清晰的案件,经过这种工具的加工,往往会变的复杂起来,真相反而变得扑朔迷离。

2000年6月,辽宁鞍山的连丽丽被民警尚尔琦强奸掐死,然而,在某些人的“活动”下,当地公安机关的鉴定结果却是急性胰腺炎死亡。而公安部的鉴定专家同样认定了这一鉴定结论。后在公安部刑侦专家的介入下,此案才得以告破,凶手在案发6年之后方才落网。此案后来成为中国法医学界的一个污点,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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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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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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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8

1、2000年6月,辽宁鞍山的连丽丽被民警尚尔琦强奸掐死,然而,在某些人的“活动”下,当地公安机关的鉴定结果却是急性胰腺炎死亡。而公安部的鉴定专家同样认定了这一鉴定结论。后在公安部刑侦专家的介入下,此案才得以告破,凶手在案发6年之后方才落网。此案后来成为中国法医学界的一个污点,然而制造错误鉴定的法医们却毫发无损。 这个不能怪法医,强奸掐死,检验不出证据,谁敢下这个结论?任何人要记住,不是所有的冤案都能雪清的!看得到的是胰腺炎表现,只能下胰腺炎死亡 2、2004年,河南省周口市发生一起警察杀人案,一个叫李胜利的小贩,在派出所被殴打重伤后,行凶者将其从楼上抛下,制造自杀死亡假象。此案经中央领导批示后最终告破,然而在此之前,该案曾经过三次法医鉴定,结果均认定李系高坠死亡,对于其身上被殴伤痕以及被人为抛下迹象,则予以回避。 这个更不能怪法医。高坠案件,区别自己跳的和别人推的,从法医学技术上是解决不了的。李系高坠死亡,这个认定没有问题的,没说是自杀,也没说是他杀。 3、认定是自行跳下还是被人抛下,更不需要多高深的知识 这个扯牛皮了。全世界法医都没办法解决的问题,永远也没办法解决的问题,留到共产主义社会也无法解决的问题。 4、法医学的发展,需要科学技术的发展。法医鉴定没有对错之分,不要轻易说这个鉴定结论错了,那个鉴定结论对了。引进庭审辩论制度,会各有说辞。 5、大陆法医制度需要改革。司法未独立,政府机关的法医,不光要讲科学技术,更要讲政治,党员同志还要接受党组织领导,在讲政治、维稳、接受领导下,要有独立的人格、中立的态度、无谓的科学精神,就只能像王雪梅那样,做一个孤独的另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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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2

我经常看有关法医的电视剧,感觉他们很厉害,为死人说话,比如洗冤录,大宋提刑官,法证先锋,CSI等,我知道这些电视许多人都喜欢看,我想我们一定都是怀着一种崇敬之情在看他们的,虽然只是演的.所以希望现实中的法医也是专业的,守法的,申张正义的,不要忘了自己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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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1

为什么我们总是学习人家国外怎么管理人民的东西,而不学习人家国外为人民服务的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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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1

法医最重要的职责就是维护司法公正,可是现如今在中国的司法体制中,法医根本就没有一点之自主权,领导的一句话就能改变整个鉴定,那何来的公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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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1

专家?教授? 专“假”?“叫兽”? 专“财”?“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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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1

像这样信口开河的记者,中国还少吗? 白天拿着国家的工资,晚上收着当事人的红包,黑白两道通吃,还有人性吗? 是的,我这样说你,你不高兴,但记者队伍的腐败和黑暗优势何人不知何人不晓? 信口雌黄,在千万人面前,大言不惭的谈论你自己并不了解的专业,指责你不了解的一群人,你以为你是正人君子吗?鄙视你!柴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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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0

专业与非专业,强势与弱势,对比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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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0

不是说单独的缺乏监督,即使聘请其他人员来当监督人员,到最后还不是同流合污,其实我个人认为就两个字:欲望!有些法医为什么鉴定错误,钱啦,这个社会很现实的,什么都像钱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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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0

法医应该对物证负责,而不是对领导对当事人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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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0

我敬佩王雪梅、支持王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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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0

我们羡慕的东西,别人不是靠一两句抱怨,职责就轻松赢来的,去问问人家是用什么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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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0

法医当他被赋予职责的时候,他是破案的有力协助者,当他只是被胁迫当作挡箭牌的时候,他就是冤案的有力协助者,他们只是从犯,真正的黑手党不是靠一两句指责就能拔掉的。从犯也不能姑息,拔掉黑手就是要这些从犯站到我们这边来,当然是用鞭子让他们站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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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0

法医当他被赋予职责的时候,他是破案的有力协助者,当他只是被胁迫当作挡箭牌的时候,他就是冤案的有力协助者,当然他们只是从犯,真正的黑手党不是靠一两句职责就能拔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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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0

不是小民不愿说真话,只是真话的代价往往太大,全部生命奉献给党和人民的话,拿什么留给我的妻子我的娃?不是小民不愿说真话,一句真话不能把黑窝窝整跨,却一定可以让我看不到我的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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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0

同学们落入法医专业的怕的是对尸体感到恶心,居然不知道还有更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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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0

自1966年以来,先殴杀再高处抛尸的手法,一直沿用到今天。也许很多人不记得当初“十年”时,有多少人曾经“被自杀”。这不是新矛盾,不是新花样,这就是天朝特色,施政传统。这说明当初创造这种手法,惯用这种手法的那些人,今天还坐在有权运用这种手法的位子上。 警惕吧,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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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0

鉴定是一项权力,权力的正常运行不能寄托希望于有良知人,恰恰相反,在制度设计之初,即应假设为行使权力的是普通人甚至是"坏人",从而限制(减少)其权力,或分解(分化)其权力,或制约(监督)其权力.同时,将所有主要的权力放在一个权力体系之中,分析其是否有效. 当然,这一切都要建立在基础制度或决定基础制度的人们是“善”的——不要被细节遮去了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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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0

0021不只一个“躲猫猫”?(2009-07-19 19:49:07)[编辑][删除]标签:躲猫猫 他杀 三轮车 地方报纸 实象 陶山 分类:日记 身在欧洲,平时只能通过网络来了解国内发生的重大事件。 比如上次在新浪的博客上知道了“躲猫猫”后,我就很幼稚地以为:看来国内也越来越民主了,象“躲猫猫”这样的事情也给公布了,老百姓也可以公开谈论了。但前些日子回去一次,又使我改变了看法:其实象“躲猫猫”这样的事件在中国可能每天都在发生,之所以我们知道了云南的“躲猫猫”那是因为它冲破了层层阻挠,幸运地给公布了,然而在它背后可能有无数个“躲猫猫”是我们没法知道的。 这次回去和乡亲们就对我谈起了隔壁镇(浙江瑞安湖岭)前些日子发生了这样的事:一个无照三轮车夫被派出所没收了三轮车。不知是因为他和派出所发生争执还是其它原因,派出所还把他拘押,给送到了我们陶山镇的交警队(湖岭镇也归陶山交警管辖)。然后就在第二天还是第三天,让人发现他吊死在陶山的山上。 之后警方给的结论是自杀,但死者家属却认定是他杀,至今还在想方设法地上访申冤讨说法。 当地百姓对此事件议论纷纷,可以说是民愤极大。 让我感到惊讶的是当地新闻界的沉默无语。甚至还有人说当地的某领导还高姿态地在地方报纸上说此案已结,不准为此事继续调查、上访!更夸张地是说有一个人因为为此事写了一篇博客而被拘留一个星期!………… 如果说这些都是谣言,那么我想,不管是他杀还是自杀,既然此事已造成这样的影响力,那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的新闻单位更应该介入,给老百姓一个说法:如果是他杀或者说非正常死亡,那就应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如果是自杀,那就给个调查结果,还我们政府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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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0

0021不只一个“躲猫猫”?(2009-07-19 19:49:07)[编辑][删除]标签:躲猫猫 他杀 三轮车 地方报纸 实象 陶山 分类:日记 身在欧洲,平时只能通过网络来了解国内发生的重大事件。 比如上次在新浪的博客上知道了“躲猫猫”后,我就很幼稚地以为:看来国内也越来越民主了,象“躲猫猫”这样的事情也给公布了,老百姓也可以公开谈论了。但前些日子回去一次,又使我改变了看法:其实象“躲猫猫”这样的事件在中国可能每天都在发生,之所以我们知道了云南的“躲猫猫”那是因为它冲破了层层阻挠,幸运地给公布了,然而在它背后可能有无数个“躲猫猫”是我们没法知道的。 这次回去和乡亲们就对我谈起了隔壁镇(浙江瑞安湖岭)前些日子发生了这样的事:一个无照三轮车夫被派出所没收了三轮车。不知是因为他和派出所发生争执还是其它原因,派出所还把他拘押,给送到了我们陶山镇的交警队(湖岭镇也归陶山交警管辖)。然后就在第二天还是第三天,让人发现他吊死在陶山的山上。 之后警方给的结论是自杀,但死者家属却认定是他杀,至今还在想方设法地上访申冤讨说法。 当地百姓对此事件议论纷纷,可以说是民愤极大。 让我感到惊讶的是当地新闻界的沉默无语。甚至还有人说当地的某领导还高姿态地在地方报纸上说此案已结,不准为此事继续调查、上访!更夸张地是说有一个人因为为此事写了一篇博客而被拘留一个星期!………… 如果说这些都是谣言,那么我想,不管是他杀还是自杀,既然此事已造成这样的影响力,那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的新闻单位更应该介入,给老百姓一个说法:如果是他杀或者说非正常死亡,那就应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如果是自杀,那就给个调查结果,还我们政府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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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9

两手都要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