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批评的原则和底线

好不容易出了个“国学大师”,又是假的,则公众之愤怒将如何?原本人五人六的“伪大师”终于被揭发了,则公众之兴奋又如何?

责任编辑:刘小磊

道德批评有“四项基本原则”,一是“保护隐私”,这是“隐私原则”;二是“尊重人格”,这是“人格原则”;三是“真实原则”,这是证据确凿;四是“公平原则”,这是立场公正。其中,证据确凿和立场公正,是“真的原则”;保护隐私和尊重人格,是“善的原则”。守住这四项基本原则,就守住了文明常识,现代文明就近在咫尺

一、程序最为重要

实话实说,我在撰写此文时,有过犹豫。因为在不少人看来,李辉先生这回可是做了一件好事。至少,从今往后,谁要再人模狗样地充“大师”,无论是自封还是退居,恐怕都得先考虑考虑了。这确实是很能宽慰人心的。想想也是!这年头,烟是假的,酒是假的,药是假的,奶粉是假的。好不容易出了个“国学大师”,又是假的,则公众之愤怒将如何?原本人五人六的“伪大师”终于被揭发了,则公众之兴奋又如何?

然而让我忧虑的,是在这“嘉年华”般的狂欢中,一些人类文明的基本原则被忘记了。比方说,文怀沙先生的基本人权是否得到了足够的尊重?李辉先生的文章发表不久,媒体上就赫然出现了“江湖骗子”之类的字眼。当然,那些狡猾的“标题党”,会虚情假意地打上引号,再加上问号,以规避责任。但他们难道真不知道,那些“看报只看标题”的读者,其实会得出什么结论?要知道,此时此刻,就连一些基本事实,都还没弄清楚呀!

同时被忘记的还有“程序公正”。也就是说,很少有人关心,李辉先生所持的立场是否公正,提供的证据是否确凿,使用的方法是否适当,论证的路径是否科学。实际上,由于李辉的“打假”既顺应民心,又一举成功,他的那些“犯规动作”也就无人在意,甚至认为可以忽略不计了。如果不是何三畏先生出来说话,此案估计也就这样收场。

这就无疑会留下一个隐患,也会带来一个隐忧,即只要“师出有名”,任何人便都可以效法李辉,在公共空间“道德飙车”。因为李辉是“英雄”嘛,因为他赢得了一片喝彩嘛!那么,和尚摸得,我摸不得?李辉做得,我做不得?其结果,势必是你也“质疑”,我也“质疑”;你也“揭短”,我也“揭短”。最后呢?尸横遍野,人人自危。

显然,李辉被媒体打造成“道德勇士”,比文怀沙被打扮成“国学大师”还要恐怖。“伪大师”顶多骗骗不懂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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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莫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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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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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30

呵呵! 评论者如果太年轻了,恐怕写出来的评论是根本无法与易中天先生对抗的。 不信你们自己从头到尾把易先生的全文和你们写的评论再仔细读一遍,看看差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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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9

在文章的最后,易中天以人格大写特写,说什么被批评人与普通人的人格平,其人格要受到尊重等。易中天也承认文怀沙不是文化大师,但文怀沙处处以文化大师自称、自居,其人格难道不应当受到质疑!你易中天也不是什么好鸟,在央视以卖狗皮膏药出名。你敢说自己在央视说的,都是调查了的,有真凭实据。《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道德问题。在狼想忘恩负义,想吃人时,是不是也要尊重狼的“狼格”!我觉得,如果文怀沙真的欺骗了公众,是他已经违背了做人的最起码的原则。也就是他没有尊重公众的人格,我们指出他的错,是正确的批评,而不是突破什么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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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9

 再看第三节,易中天先生起了个小标题,“底线不能突破”。而且他自己把这个定义为:不能在公共空间追查他人隐私道德,无论似是似非的或是真实确凿的追查。“据查人民文学出版社五十年代初的第一本花名册,文怀沙的出生时间填为“1922年”;据中国国家话剧院记录,其出生时间填得更为具体:1921年1月15日;1963年12月被判劳教时,年龄记录为“43岁”,推算一下,出生时间也在1921年初。三处记录的出生时间虽略有差异,但相差不到一年。《李辉:怀沙的真实年龄 国学大师的荒诞人》”李煇的这些,已经说明了文怀沙年龄的三个出处。你说人家没有调查,你凭什么说?易中天对文怀沙入狱的因为,竟然以保住隐私为借口,不给公众说明,这是多么可笑的事。我想,易中天对隐私是什么都没有搞清楚。文怀沙入狱另有原因,是什么原因?难道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其实他知道了,就突破道德的底线了!那么,文怀沙入狱要公安抓,法院判,写出判决书。而这些方式出突破了道德的底线了!接着他又把入狱说成:“所谓‘劳教’是不需要‘证据’,也不需要‘审判’的,更没有‘律师辩护’的,这可以随便执行的”。这让人想起秦桧害岳飞都要用“莫须有”,难道劳教也不找个借口?如果那样的话,我相信,有人会让毛泽东也劳教去。“猥亵、奸污妇女十余人”是对文怀沙这个“文化大师”有前科的再现,不是什么隐私的事。而还说什么把十几个妇女的隐私也公布了,也成了李煇突破道德批评进行责问的话题。说什么狗仔队如果有趣会把十几个妇女的名字公布了。请问易中天先生,那些责问日本在侵华期间的烧杀掠抢,征收慰安妇的受害者,是不是也突破道德底线?如果把一个坏人的做了坏事进行批判就成了突破道德底线的话,我敢说,邪恶会遍地开花,主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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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9

2009年6月18日,易中天先生在《南方周末》上撰文《道德批评的原则和底线》。并指出了道德批评要注意的“四项基本原则”是:一个是保护隐私的隐私原则;二是尊重人格的人格原则,三是证据确凿的真实原则,四是立场公正的公平原则。并大言不惭的说,守住这四项基本原则,就守住了文明常识,现代文明就近在咫尺。但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个感觉,并形成一个问题:易中天,你担心什么?     文章一开头,易中天先生就有一个观点:“烟是假的,洒是假的,药是假的,好不容易出了个国学大师又是假的”。把假的指出来,就会“尸横遍野,人人自危”。他还接着说,把李煇打造成“道德勇士”比文怀沙被打扮成“国学大师”还要恐怖。不是我小看易中天,这前面的五小节,其文采与逻辑,还有对客观事物的态度,不能恭维了。难道正义出手太多,这个世界会乱。在“原则必须坚守”一节中,易中天先生有一个思想上的错误,两个方式方法上的错误,比喻不贴题,章法零乱等。一个思想上的错误就是李煇把文怀沙的一切疑点指出后,就成了没有原则。有人提出问题,那易中天怎么就知道人家没有原则哩。李煇对文怀沙的文章,好象击到易中天的痛处。接着,易中天又玩起了他在央视卖狗皮膏药的方式,举了一个网络造假的凶案,成了文章中风牛马不相及的笑料。易中天说:“立场公正,才不会偏听偏信;不偏听偏信,才能证据确凿,也才能做到‘真实’”。看一下这些话,毛病一目了然——有时候,偏听了,有时候也能听出真实的。谁敢说偏听的都是假的,恐怕是易中天先生吧。如果李煇犯了错误,易中天也在文章犯着同样的错误。易先生在文章中并没有列举也文怀沙已经是百岁老的人事实。所以,不要认为自己是文化名人,就有好的文采,严谨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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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4

做了的事别人说出来 有何不可 什么逻辑 比如说你杀人了 你危害社会了 我们还不能说 一说就侵犯你隐私了 狗屁逻辑 更何况,“猥亵、奸污妇女十余人”这句话,不但公布了文怀沙先生的隐私,也公布了那“妇女十余人”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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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2

“‘猥亵、奸污妇女十余人’这句话...公布了文怀沙先生的隐私” 这水平还真敢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