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警察打死大学生”案宣判:齐新判无期

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齐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哈尔滨警察打死大学生”案有了一审判决结果。

新华网报道,12日上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两名警员被告均被判处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2年,并且赔偿林家33万多元,而林松岭的同学杨森因为殴打警察,也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0月11日22时许,被告人齐新(捕前系哈尔滨铁路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瓦特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