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对1948年行宪的“反省”
“令人苦闷烦恼,此皆自讨苦痛,未至民主程度而硬行民主,而且党员应此民主口号,不知自爱自重,竟如脱缰之马,一发而不可收拾矣。”
责任编辑:刘小磊
辛亥革命后,近代中国废除了封建帝制,成立了共和国。但民国初年实行的议会民主制度没有成功,抗日战争胜利后,近代中国又一次出现了实行议会制的机会。1946年底,国民党召集了制宪国民大会,制定了采用议会制的宪法,1948年又召开了行宪国民大会,在这次大会上,蒋介石成了近代中国根据正式制定的国家宪法选举产生的第一位总统(袁世凯当选正式总统时,没有制定宪法)。
作为共和制度下选举产生的总统,他理应拥护共和制度。他之前也曾一再申言要还政于民。然而当他当上了正式的共和国总统之后,却与袁世凯一样,对共和制度大加挞伐,“反省”共和制给自己与“人民”带来的痛苦。中国近代史上这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幕活剧,被一些历史学者叹息为“失去的机会”,作为历史的遗产,不能不令人深思。
和平建国协议的达成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国民党政府为扩大社会基础,组织了国民参政会,邀请各党派人士参加 (包括中国共产党)。蒋介石在会上承诺:“乘此抗战时期,藉参政会各位先生的努力,为国家建立一个永久真正民主政治的基础。”但是,在抗日战争期间,民主政治没有得到发展,国民党的统治日趋腐败。民主人士发起了宪政运动,并组织了民主同盟。抗日战争胜利后,社会各界反对国民党的内战政策,呼吁国共双方停止冲突,组织联合政府,和平建设国家。为此,毛泽东亲赴重庆,与蒋介石会谈,国共双方达成了和平建国的原则协议。
但是,国共之间的武装冲突并未就此停止。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同盟国家,美国希望中国成为她在东方的盟国,派原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五星上将马歇尔作为总统特使,来华调解国共冲突。美国在原则上支持蒋介石和国民党,但充分认识到国民党在政治、军事上的腐败和低效率,因而反对蒋介石的武力统一政策,要求国民党政府开放政权,吸收中共和其他党派参加政府,达成和平统一,并以此作为美国提供经济和军事援助的条件。
马歇尔于1945年12月17日到达中国,在他的调解基础上,国共双方于1946年1月10日达成了第一次停战协定。同一天,在重庆召开了各党派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1月31日政协(史称旧政协)达成了国内各政治派系团结和平建国的五项协议后闭幕。在会议通过的《宪法草案案》中,国民党方面放弃了便于国民党继续维持一党专政的、采用总统制的《五五宪草》,达成了制定三权分立原则,采用责任内阁制宪法的协议。这一协议符合美国方面的期待。
1948年行宪国民大会上总统选举的场景
南京新街口国民大会代表报到处统计表
面对美国的压力,蒋介石心有不甘
蒋介石在1946年的日记前记述美国政策说:“对共党力求谅解,避免其怨恨,使用政治与和平手段引导共党军队就范,消除中国之内战。疑惧国民党‘一党专政’制度,压迫国民党开放政权,成为美国式两党之民主政治。”但蒋介石对于美式民主和政协达成的宪法原则是不满意的。他不承认政协决议对国民大会制定宪法有约束力,并归罪孙科、邵力子等国民党代表在政协中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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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莫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