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参与生物多样性|“生态准入”难度加大,中国企业如何突围?

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践上,中国企业不仅要主动适应国际标准的监管要求,也要找到具有竞争力的突围路径。

责任编辑:孙孝文

近年来,生物多样性议题在全球治理体系中呈现出前所未有的重要性。世界经济论坛连续多年将生物多样性丧失列为全球前五大风险,这种危机意识推动着国际规则的加速整合。GRI于2024年发布的《生物多样性》专项标准(GRI 101)标志着信息披露体系的重大突破,其细致程度远超此前的标准,要求企业披露对生态系统的直接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SSB)积极整合自然相关财务信息披露(TNFD)框架,表明自然资源已与气候变化一样,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领域。全球生物多样性指标体系整合完成后,企业将获得更清晰的风险量化工具;而生物多样性信用市场的建立则类似于碳交易市场,将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生态保护激励机制,企业可以通过生态保护行动获得可交易的信用额度。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主动适应ISSB标准不仅是应对国际监管的需要,更是提升ESG竞争力的战略选择。

从国际共识到执行倒逼

2024年哥伦比亚卡利举办的COP16大会首次将“自然向好”(Nature Positive)写入全球框架协议,而时隔半年后召开的继续会议,则直指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核心症结——资金机制与监测体系。根据会议披露的数据,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缺口巨大,每年高达7110亿美元,而现有资金中仍有37%流向损害生物多样性的项目。这种结构性矛盾推动国际社会形成两大共识:建立生物多样性信用市场机制,以及构建统一的自然风险评估框架。

值得关注的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正从“框架倡导”转向“技术倒逼”。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最新发布的《自然风险评估技术指南》显示,企业生物多样性风险量化需整合eDNA检测、卫星遥感、生态模型等12项核心技术,这种技术门槛将重塑行业竞争格局。生物多样性风险管理能力将影响企业的资本市场估值,这种压力正在向产业链上游传导。

这种变革将在中国市场产生链式反应。根据TNFD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自愿披露其自然相关信息的公司和金融机构总数现有517家,而中国企业占比不足3%。这种差距在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该指令要求企业按照《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ESRS)进行信息披露,其中生态环境相关披露的具体指标包括生物多样性——生效后更显严峻,将对中国出口企业形成实质性贸易壁垒。

是什么原因导致中国企业在生物多样性实践上存在着明显的差距?

“数据迷雾”是中国企业主要的执行障碍

多数中国企业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实践上仍停留在CSR(企业社会责任)层面的自发行动,尚未将生物多样性纳入战略风险管理体系。部分企业开展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在主动减少负面影响或提升生态可持续性上具有一定的标杆性,但其供应链上的生物多样性管理却存在明显漏洞,这反映出企业尚未建立系统性的生物多样性治理框架,也暴露出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的短板。

与二十年前的气候变化议题相似,生物多样性保护正经历“认知先行,方法滞后”的阵痛期,中国企业存在“数据迷雾”的困境,而这种困境源于三大结构性矛盾:

数据基底缺失。生物多样性监测涉及“海陆空”三维生态系统,以“空”为例,仅鸟类迁徙监测就需整合气象数据、栖息地变化、物种基因库等28类数据源,其难度堪称“政府级工程”。数据基地缺失的另一面,是目前国内生态数据存在着政府公共数据、科研学术数据和企业监测数据三者之间的“割裂”。

评估体系断层。尽管TNFD框架提出LEAP评估法(定位、评价、准备、绩效),但在本土化落地中遭遇“度量衡缺失”。以矿业企业为例,矿山修复需同时评估土壤微生物群落结构、植物群落演替、动物栖息地连通性等指标,而国内缺乏统一的生态修复绩效核算标准。

技术转化断链。生态保护与商业技术的融合存在“最后一公里”障碍。例如,将AI物种识别技术应用于自然保护区监测,需突破影像数据标注、地域性物种库建设、边缘计算设备适配等23项技术瓶颈,单项研发成本或超千万元。这种投入产出比失衡,导致绝大多数企业止步于技术应用门槛。

全球竞争下的突围路径

生物多样性保护已超越环保范畴,成为全球产业链重构的核心变量,其影响也将越来越直接反映在“经济”维度,在商务部《绿色贸易年度报告》的案例中,中国某光伏企业因通过TNFD披露标准,2024年对欧出口订单同比增长40%。

随着国际合规要求的提升及标准的逐步统一,中国企业的突围之路在于三重构建:建立生物多样性影响的全价值链管理体系,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争取话语权,创新生态价值市场化实现机制。

全价值链管理体系。实践层面可将生物多样性保护贯穿全价值链,从原材料采购到生产运营、终端交付均需建立系统性管理框架。在供应链前端,需基于国际标准开展生物多样性风险评估,优先选择可持续认证的原材料供应商;生产环节应引入动态监测机制,量化评估运营活动对生态系统的扰动,并建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数据管理层面,需构建可追溯的数字化平台,确保信息披露的透明性和可信度。通过全链条协同管理,企业既能规避生态风险,又能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与合规竞争力。

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标准层面可深度融入全球生物多样性标准体系,推动技术规则与本土经验的双向输出。一方面,应通过国际组织(如ISO、IEC)主导新能源、绿色基建等优势领域的标准制定,将中国技术规范转化为国际通用准则;另一方面,可联合发展中国家构建区域标准互认机制,推广中国生态保护红线、自然资本核算等创新模式。

实现市场化机制。机制层面可构建政府与市场协同的生态价值转化体系:政策端应完善生态权益交易制度,探索碳汇质押、生态修复债券等金融工具,将生态修复成本转化为可交易资产;市场端需开发多元化产品,例如基于自然资本核算的ESG评级体系、生态服务付费机制等,引导资本向生物多样性友好型项目倾斜。同时,需打通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价值循环,例如通过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模式实现保护与收益的良性互动。


在这场全球性的生物多样性治理变革中,中国企业正站在转型的十字路口。主动拥抱TNFD框架、加快专业团队建设、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将成为破局的核心路径。因此,中国企业必须抓住2025年全球指标体系落地的契机,加快能力升级,以规避风险并抢占绿色金融和生态产品领域的先机。


本文部分内容根据绿维易新(上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杜金访谈整理。

校对:赵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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