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老板涉黑案二审持续70多天:申请审判长回避被驳回
绵阳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将1998年7月2日的打架事件和1998年8月7日的“绑架”事件并案处理,对双方各做出治安罚款200元的处罚。但二十年后,这次群架被认定为王明杰涉黑团伙形成的标志性事件。
两份公函的内容显示,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绵阳中院已经派员参与。
责任编辑:吴天适
绵阳市公安局指定北川县公安局办理王明杰涉黑案,图为绵阳市公安局大楼。(南方周末记者翟星理/摄)
一起涉黑案的二审,已断断续续进行七十余天。
第一被告人王明杰是四川省绵阳市的民企老板。2022年3月,因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王明杰被绵阳市北川县公安局刑拘。一桩牵出17名被告人的涉黑案就此浮出水面。王明杰、王明洪、王明刚三兄弟及多名家族成员被控各犯其罪。
王明杰一审获刑23年。包括王氏兄弟在内的9名被告人上诉至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1月7日,二审公开开庭。2月23日庭审期间,王明杰因对程序不满退庭,但这并没有影响庭审的继续进行。
治安案件被认定涉黑
王明杰生于1968年,是绵阳市高新区普明街道三河埝村村民,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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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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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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