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给人大代表履职“打分”?修改代表“自己的法”

目前各地对代表的考核方式不尽相同。有的建立履职档案,将履职表现作为换届连任的参考;有的要求代表向选区选民或单位述职;有的探索履职打分制,高分者获颁荣誉证书。

责任编辑:钱昊平

 

2025年3月11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闭幕会之前,参与报道的记者在人民大会堂前拍摄。(南方周末记者韩谦|图)

2025年3月11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闭幕会之前,参与报道的记者在人民大会堂前拍摄。(南方周末记者韩谦|图)


工作人员一边听代表发言,一边查看电脑屏幕上语音识别软件自动生成的文字,同时还将身子微微前倾,快速瞥向发言人桌前的姓名牌,确认对方身份。

2025年3月7日下午,辽宁大厦7层的一间会议室里,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山东代表团正在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下称“代表法修正草案”)。

一位法律界的代表对一句话提出修改意见。原文是“代表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表决,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我们法律人会觉得这种表述过于啰嗦。”该代表直言不讳地说,后面几句应改为“可以表示赞成、反对或者弃权”。

坐在会议室后排的工作人员立即翻开纸质文件,在相应的条款处标注。采访中才得知他的任职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只要代表团、界别在审议、讨论代表法,就能看到该机构人员的身影。

在山东团这场持续约1个小时的会议中,共有4人对代表法修正草案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按照工作流程,当晚这些意见就会被带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四天后,2025年3月11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代表法的决定,次日起施行。

这是代表法自1992年通过施行以来的第四次修改。此次修改丰富了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特别是完善了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规定,并对考核代表履职情况作出了规定。

吸收了地方经验

根据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参加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

“但长期以来,‘重开会期间的工作,轻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代表工作的一个倾向。”山东大学人大制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冯威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因为缺乏现实中的履职载体,人大代表履职并不方便。

没有办公地点,很多代表在闭会期间找不到合适的场所接待群众。为了履职,有代表自发在公司或者工作单位开设接待室,以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校对:星歌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