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互联网法院的6年半:6734件涉网络消费虚假宣传案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应用,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炮制AI虚假广告、利用大数据进行虚假营销等情况逐渐涌现。”
责任编辑:钱昊平
北京亦庄华联购物中心,一家线下店的“网购@”广告牌。(视觉中国|供图)
6734件。这是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6年半以来受理的涉网络消费虚假宣传案件的数量。
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于2018年9月,截至2025年2月底,受理涉网络消费虚假宣传案件整体呈上升态势,80%以上的案由为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2025年3月1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相关数据的同时,也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12月,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9.74亿人,占全部网民的87.9%。当下,网民使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平台购买商品、服务的行为早已屡见不鲜,网络消费领域虚假宣传行为也时有发生。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仪军指出,该院近年来受理的涉网络消费领域虚假宣传案件中,涉诉物种类繁杂,涉及消费场景模式多元。除传统的电子商务平台之外,还涉及直播间购物、二手交易平台、社区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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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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