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权和执行权如何分离?全国政协委员皮剑龙呼吁尽快明确

学界长期认为审判与执行不分的传统模式,是导致执行难的原因之一,应将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

2024年,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

责任编辑:钱昊平

 

2025年3月8日下午,政协中共界别的委员在讨论“两高”报告。(南方周末记者|图)

2025年3月8日下午,政协中共界别的委员在讨论“两高”报告。(南方周末记者韩谦|图)

自法院执行局建立之日起,没有人料到“执行难”竟然能成为这十年间讨论热度不减的问题。

早在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解决执行难问题。两年后,最高法在2016年全国两会上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

到了2024年,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

“深化审执分离改革”也首次出现在最高法2025年的工作报告中。这些年来,关于审判权与执行权到底该怎么分,是在法院内部设立相对独立的执行机构,还是外划给别的部门,不断有法律界的代表委员在全国两会,提出不同建议。

2025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就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明确审执分离改革方向。

问题在于,无论内分或外分,能否从根源解决执行中的问题?

执行难

928件,这是2024年全国法院执行局的人均办案量。

除此之外,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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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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