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伤人却难赔:全国政协委员建议上监护人强制险
建议督促国有控股的大型保险公司,平衡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产品设计。
如果采取自愿方式,投保率低,监护人责任承担的财力、能力有限,难以降低风险带来的负面影响。
责任编辑:何海宁
精神病患伤人,往往造成了两个家庭的悲剧。图片由何海宁使用AI工具生成
2025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朵云轩集团总经理朱旗提交了一个特别的建议:修改精神卫生法,明确规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必须投保责任保险,加快制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强制责任保险条例;对于贫困家庭或监护人缺位的情况,监护人责任险可以由政府出资投保。
这个建议源于2019年发生的一起精神障碍患者伤人案:28岁的上海申花球迷张昌硕,在上海虹口足球场看完球赛后,在地铁站口遭精神疾病患者王某铁棒袭击,头部伤势很重,至今仍未恢复意识。肇事的精神疾病患者依法不负刑责,更无法给予赔偿。这一案件被媒体称为“一桩没有责任人的铁棒砸人案”。
2024年,定居上海的朱旗听说了这一案件,前往医院探望张昌硕。77岁的父亲和68岁的母亲承担了张昌硕的日常照料,已越来越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朱旗对他们一家的遭遇感到痛心、遗憾,开始着手调研应如何援助这样的家庭。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数据,2015年全国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429.7万人,到2021年底则达到660万,但全国仅有143家精神病社会福利医院,约6.6万张床位,精神卫生医疗资源严重不足,家庭承担着对精神障碍患者主要的照顾责任。
朱旗调研发现,由于专业照护缺失,监护力度不够,精神障碍患者伤人毁物事件时有发生。患者家庭经济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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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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