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平 | “文化遗民”黄任恒及其撰述

黄任恒首列《易经》“元亨利贞”一则,驳儒家讳言利之传统,直言“义中之利,必当和而布之天下”,既为家族米业正名,亦暗合近代商人阶层崛起的时代脉搏。

责任编辑:刘小磊

黄任恒。

黄任恒。

岭南史料笔记丛刊新推出《学服斋笔记》(黄任恒著、胡文辉点校,广东人民出版社,2025),略读一过,为之欣慰不已。这大约是黄任恒著述的第二种整理本,第一种则是《番禺河南小志》(罗国雄、郭彦汪点注,广东人民出版社,2012)。笔者于2013年与友人叩开黄任恒故居“保粹堂”大门,有幸聆听其文孙黄颂昇追忆往事,《番禺河南小志》则是笔者取之不竭的史料渊薮,当此《学服斋笔记》整理版出版之际,不能无言。

黄任恒(1877-1953),字秩南,据他本人编撰的《南海学正黄氏家谱》,家族世居南海平地乡(今属南海区大沥镇),因始迁祖黄应科曾任“鬰林州学正”,遂称为“学正乡”。黄家“九代书香”,咸丰十年(1860),其父黄元康从乡下来到省城河南(番禺县属地)经商。胡文辉点校《前言》以为他是“广州番禺籍”“世居于斯”,有小误,本书《小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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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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