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检务督察局局长郭兴旺:坚决防止检察机关“灯下黑”
2024年,最高检对检察系统6名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倒查进行重点督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违规办案或不如实记录报告责任。全年通过倒查处理处分检察人员71人。
责任编辑:钱昊平
最高检检务督察局局长、巡视办主任郭兴旺。(最高检|供图)
2024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
最高检检察长应勇任委员会主任,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政治部主任滕继国任副主任。委员会还邀请了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律师皮剑龙等人任特邀委员。
会上,应勇指出,检察官惩戒制度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和关键一环。
为了防止检察机关“灯下黑”,最高检近年来还持续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检察人员遇到他人过问或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办理,与当事人、律师不当接触交往等事项都需要上报。
针对上述两个话题,南方周末对话最高检检务督察局局长、巡视办主任郭兴旺。
有责不究就会产生“破窗效应”
南方周末:为什么要成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
郭兴旺:设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完善检察官惩戒制度,是严格执行检察官法的要求。2019年修订的检察官法规定,最高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设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并对其职能定位、工作职责、人员组成等做了明确规定。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权力行使必须与制约监督相对称、与责任承担相匹配,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对检察官赋权的同时,也明确了检察官要承担的责任。
当前,检察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依然任重道远,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尚未根除,利用检察权违纪违法时有发生。检察工作中,有的违法办案,有的工作不负责任导致案件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这些问题都要严肃追责惩戒。有责不究就会产生“破窗效应”,虚于惩戒就是放纵,全面从严治检难以落到实处。
南方周末:人民检察院和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职能职责是怎么划分的?
郭兴旺:检察官惩戒工作由人民检察院和惩戒委员会分工负责,共同完成。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检察官涉嫌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以及因重大过失导致案件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惩戒委员会根据检察院调查核实情况开展专业审查、作出专业判断:即依照程序审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校对:星歌
139****6263
有责不究就会产生“破窗效应”,虚于惩戒就是放纵。为了防止检察机关“灯下黑”,检察官惩戒制度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和关键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