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18万闪婚仅半天新娘不见了:涉嫌婚姻诈骗,应严肃追责丨快评
这起事件再次显示,在现实中“借婚姻索取大额财物”的“彩礼纠纷”有不少已经涉嫌婚姻诈骗。一方面,立法与司法实践进行相应的制度性建设以约束这类现象;另一方面,公检法机关也应加大力度打击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让法律长出牙齿,震慑居心叵测的奸宄之徒,建立正向的循环,维护婚姻家庭价值观,保护各方在婚姻中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陈斌
近日,一则“闪婚”新闻引发关注。根据媒体报道,河南巩义一名35岁男子因觉得年纪大着急结婚,于是在媒人介绍下相亲3天,花18万彩礼闪婚。没想到,上午领完证,下午新娘就不见了。
报道的细节显示,女方“登记完说有点事儿给闺蜜送车就没回来”,两天之后则声称欠了外债,向男方家庭索取三金,也向男方索取零花钱。男方表示“实在不想过,退钱离婚”,女方则提出了“买三金,冷静一下继续过”“要么就离婚,退八万块钱”的两套方案。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双方在三金需求和婚姻状态上存在信息差”,另外媒人收取了介绍费近5万,“目前双方媒人表示愿意再协调”。
这起新闻看似荒诞,但其在近年以来并不希见,从头到尾展现出“借婚姻之名索取财物”的鲜明特征。
女方在领证之后半天就“玩失踪”,且又提出了继续索要三金首饰的要求,这就不能仅仅归之为所谓的“存在信息差”了,而是不折不扣的借婚姻索取财物,甚至不无“婚姻诈骗”之嫌。当事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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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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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结婚为目的索取高额财物的,五万元以上,男方有权上诉法院以敲诈勒索或诈骗罪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