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卖羊肉赚180元收到10万罚单?勿让“流量密码”吞噬情理与法理丨快评
社交媒体上传播的信息,强调被处罚者是“农民”“农妇”。但实际上,她自2000年就注册了个体工商户,在市场中卖肉。从职业来看,她并不是农民,而是商贩。
责任编辑:陈斌
近日,一条“一农民卖羊肉赚180元收到10万罚单”的新闻登上微博热搜第一名,在榜时长高达11个半小时。同一条新闻还有“农妇帮癌症患者卖未检疫肉收巨额罚单”等标签。这条新闻中“农民”“癌症患者”“巨额罚单”等字眼,戳中了大众情绪,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舆论一边倒地同情被处罚者,批评监管者“小过重罚”。
据《法治日报》报道,2023年11月,江苏盐城市大丰区市监局在城中菜市场发现陈广芳的摊位上摆放着没有盖检验检疫章的羊胴体和羊头等羊肉,后来又在陈广芳家中冰箱内发现了3条同样未经检疫的羊胴体。2024年1月18日,大丰区市监局给陈广芳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拟针对陈广芳售卖未经检验检疫的羊肉并获利180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拟没收尚未卖出的羊肉、没收违法所得180元、罚款130180元,后来将罚款金额下调至10万元。陈广芳辩称她从患癌症的邻居处收购了6只活羊,自行屠宰后卖肉,是为了帮助邻居卖羊筹钱治病,认为处罚过重,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处罚。一审法院支持市监局的处罚,驳回了陈广芳的起诉。陈广芳提起上诉。2024年12月24日,该案二审开庭,但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媒体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相关新闻时,打上了“农民卖羊肉赚180元收到10万罚单”“农妇帮癌症患者卖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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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