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土改暗流涌动,耕地抵押贷款试点成潮

“我手里头值钱的,就是这块地了。”将乐县农信社意识到:温的困境,并非他所独有。于是动了心思:能不能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

责任编辑:邓瑾 助理编辑 温翠玲

这一轮旨在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金融试点,正突破着现行法律规定的耕地承包权不能作为抵押的底线。一方面,中国农民有希望借此获得对自己最大的财产之一——耕地承包权的处分权,但另一方面,各地政府的试点热情超出想象亦值得警惕:改革的动力到底是来自政府,还是政府背后的资本?

意外的试点热

央行和银监会最初的想法是,“每个省选择2-3个有条件的县(市)”试点。不过,各省之于试点的重视和热情,可能出乎央行的意料。河南参与试点的就有18个县市,江西省亦有12个县市,湖南更是多达21个。

长久以来,中国农民最大的资本——耕地,以及宅基地及其上的房屋——均为抵押禁区。这主要是防止农民失去土地。但反对的声音也一直存在,认为这相当于剥夺了农民对承包地所拥有的财产权。

没有抵押物,亦成为中国农民贷款难的最主要原因。买一头老牛缺100块钱,那就再等一年吧——这样的故事,在农村算不得新闻。

然而不约而同地,中国多个地区的耕地,这些此前陷于“沉睡”的资本,选择在这个春天,和万物一起苏醒。

4月9日,辽宁省法库县秀水河子镇长岗子村农民合作社理事长李立山,成为我国东北地区第一个拿到耕地抵押贷款的人——这一天,他代表合作社的151户种辣椒的村民,以922亩耕地承包权作抵押,获得了当地信用联社一笔30万元的贷款。法库县县长冯守权当日表示,今后,法库县35万农民都可以申请这类贷款。

差不多同一时候,山东省寿光市纪台镇前曹村的六位农民,用承包土地经营权做抵押,每人拿到了10万元贷款。

也在此时,重庆开县拥有224个塑料温室大棚的农民魏久海,用流转来的96亩耕地经营权做抵押,拿到了10万元贷款以解资金周转之急。

数天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裘市村种葡萄的农民夏定,用3.3亩承包地的经营权做抵押,贷款3万元。夏是江北区刚刚启动的农民“两权一房”抵押贷款的受益者——两权之一,即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而如果再往前追溯数月的话,以耕地作为抵押的贷款,还发生在浙江温岭、山东枣庄、湖北荆门、陕西高陵以及湖南邵阳。

在浙江台州、余杭、宁海,江西宜春,当地党委或政府的文件亦明确中写道,要“探索”或者“积极推进”耕地抵押贷款。

浙江省工商局则和农业厅联手,允许该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力图通过将土地物权化、资产化、证照化,为农业发展激活可能高达1.3万亿元的资本。

湖南更是写进了2009年省委省政府的1号文件:“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在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试点。”

福建三明和宁夏同心则走得更早,早在三年之前,他们就引领风气之先,开始了这样的尝试。

这只是一个不完全的罗列。可以看到的是,在中国,耕地抵押贷款正成潮,涉及到的省份已多达10个——这其中既有东部富庶地区,也有西部欠发达省份;既有源自区县基层的尝试,亦有来自省级政府的推动。

这些尝试之中,意义更为重大的,无疑是辽宁法库所代表的自上而下的创新试点。

2008年10月15日,十七届三中全会闭幕三天之后,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下发通知,决定在中部六省和东北三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通知要求“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原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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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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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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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2

希望新的土改,能够真正为农民带来好处,真正从农村实际、从农民的实际需要出发,而不是学者书斋里的创制。另外,本文中提到的“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系曹景清教授”应该是“曹锦清教授”,希望以后不再出现类似错误。准确,可信,才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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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0

新一轮的土改,新一轮的'圈地运动'???在现实社会里,相信对金融不大了解的农民兄弟,很快就回从经营了几背子的土地上,以'合法'及'法律'的层面上,离开他们唯一的生活资料.这是很可悲的结果...当然这也是让城市获得充沛的廉价劳动力的来源及让土地发挥它最大的功效,创造更大的市场价值...把本来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民都'解放'了出来,听上去的确是个很'伟大'的政效,..可能还有很多农民朋友还在高兴的等待这一政策的落实...孰不知,自己正在往火坑里跳,只是现在还没明白过来罢了...当然也不可否认国家的政策对新的市场环境下提升整个国家的全球竞争力的影响...该政策既为城市提供了低成本的劳动力,也有效增强了农村土地的单位产出.但从长期来看对广大的农民朋友的确有点残忍...没办法利益总是不能皆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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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8

动乱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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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7

耕地也能抵押,农民对耕地只有承包经营权,并不具有所有权,也就是说耕地不能作为农民的财产,一般能抵押的东西都是抵押人所有的,比如说住房贷款,一般只有有稳定工作和一定收入的人才能借贷,从这点上来说,这确实是一种创新,但是我更担心的是,一旦农民碰到自然灾害,或者经营不善,没能力去偿还贷款,会怎么样,他们会被逼上绝路吗?如今的金融体系贷款确实为我们的资金流转提供了来源帮助,可是以免硬币总会有两面的,在获得这些利得时候,同时也为我们带来了弊,我希望对农民耕地贷款这方面的政策,国家能更好的出台完善的措施,尽量避免到时候出现农民无力偿还时会出现的悲剧,毕竟农民还是这个社会相对比较弱的群体,但是他们的重要性,我想谁都知道,没有吃的,就不谈什么享受,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lixian200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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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xian2006519

2009-05-16

历史总是频繁而单调地重演。

yufeng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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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feng1151

2009-05-14

可以说国家赋予农民一定的土地的使用权,如果出现经营不善,比如说,由于年龄,技术等原因不能进行正常的耕作,或者在使用土地的过程中对土地造成破坏,等情况,按常理来说,此种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国家应该要有相关的制度来保障农民的利益,保证操作的公平性。众多周知,我国的耕地非常有限,还有相当多的土地正遭受各种污染,各种破坏,这样的土地是需要转让给有一定资金与技术的个人或集体来进行改善,这样也会避免一些技术推广上的困难。关键是要保护好我们的耕地,我们每个人都健康才有根本的保证。真不知道现在还有什么东西能吃,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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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4

其实我想知道各个试点的流程是否够透明? 如李昌平先生所说的,我觉得资本的力量在这其中发挥了我们无法察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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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4

其实,变革户籍制度,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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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4

用耕地贷款买的牛病死了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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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4

骗完城里骗农民!可怜的农民连那点可怜的耕地也快被以合法的名义掠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