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樊某批准逮捕

2024年11月16日,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珠海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珠海“11·11”驾车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樊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网络编辑:明非

参与评论


精选评论 (3)


今天没看完呀
回复

今天没看完呀

2024-11-16

人救活了吗?

GstarMAN5
回复

GstarMAN5

2024-11-16

接下来执行就行了😡

159****2830
回复

159****2830

2024-11-16

检察机关对此案已经依法审查核准批准逮捕的第一步走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