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贩卖婴儿”事件:可考虑建立合法的民间收养渠道丨快评

最优的安排或是:所谓的登记真的只是登记,送养方与收养方在当地民政部门的主持或撮合下,向对方传达己方的真实信息,任何一方都不需要向当地民政部门或福利院缴纳任何费用(除了可能不多的登记费用),更遑论大笔的收养费。这样对民间收养纳入官方渠道很有助益:在没有额外制度成本的前提下,既可以让他们的民间收养权转让合法化,又可以避免各种潜在的纠纷。

责任编辑:辛省志

记者在卧底的帮助下,先是假冒买家与“中介”洽谈婴儿交易,后又见证了卖家与疑似人贩子的真实交易。红星新闻近日就报道了一桩“贩卖婴儿”的交易:在记者目睹之下,2024年10月19日晚,两辆小车在无锡市江阴市一交叉路口碰头,然后一车停下,一车继续行驶。10多分钟后,两车再次碰头,一个婴儿换来一袋7.8万元的钞票。在此之前,“中介”苏某某让“有意购买孩子”的记者赶紧决定:“已经生出来的(婴幼儿),你要抱,都无所谓,过来抱就可以。”

在记者报警后,江阴警方迅速介入,次日即发布了蓝底白字的通报,称已将苏某某“控制”,还赴外省,“将收买婴儿的冯某某等人抓获”。但事情也并不存在许多人以为的“人贩子偷抢婴儿”情节。

据当地警方查明:2024年10月6日,送养人李某某(女,18岁,在江阴务工)生下一子,因无力抚养,通过其表姐夫薛某在网上发布信息寻找领养人。苏某某看到相关信息后,联系到外省有领养需求的冯某某夫妇,于10月19日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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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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