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显学中的非显学”:红色法治研究升温
什么是红色法治文化?由于法律界和学术界尚未达成共识,各地对其范围的划定不尽相同。
档案的借阅、整理,是红色法治文化研究的“拦路虎”。受访学者多次谈道,“实务部门对档案管得太死,不够开放”。
责任编辑:钱昊平
2024年教师节当天,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汪世荣踏上了一段不寻常的旅程,目的地是河北省平山县。他此行不为休闲,而是去参加一场关于“红色法治文化”的研讨会。
在中国革命史上,平山具有符号意义,位于该县境内的西柏坡曾是“三大战役”的指挥中心。
鲜为人知的是,平山还是“人民法院”这一称谓的诞生地。
1948年 9 月,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开了撤出延安后的第一次政治局会议,史称“九月会议”,着重讨论了即将建立的新中国是怎样的一个国家。毛泽东在会议报告中明确“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
“九月会议”结束之后,华北人民法院在平山成立。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前身,共和国成立后最高法的4任院长董必武、谢觉哉、杨秀峰、任建新也从平山走出。
若非参加研讨会,研究法制史已20年的汪世荣还不知道何时才会走进这一称谓的诞生地。汪世荣的感受是,最近几年,有关红色法治文化的研讨会日益增多,2024年9月,他就参加了三四场此类会议,平山是其中一站。
特别是2023年以来,不少省市加大了传播红色法治文化、保护红色法治文物的力度,四川省更是出台了全国首部省级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编制管理工作规范。在学界,对红色法治文化的研究也在升温。
尽管对红色法治文化尚未有统一明确的定义,但在不同研究者那里,革命根据地的法律史都占据了相当大比重。用黑龙江大学法律史教授孙光妍的话来说,革命根据地的法律史研究等来了自己的春天。
拐点
如果说,法律史研究是法学中的非显学,那革命根据地的法律史研究更是“非显学中的非显学”。
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孙光妍讲述了一件“趣事”。她指导的一名博士生是专门研究红色法治文化的,2017年,打算申请省委宣传部立项的课题。出乎意料的是,专家论证时否掉了该课题。
“趣事”背后,是研究处境的尴尬。“论文发不了,题材又敏感。”孙光妍有些无奈。
学时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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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