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管理当杜绝“洁癖”

日前,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一商户因在自家店面玻璃上贴了张招聘启事,而被城管要求接受处罚一事,引起关注。当地城管局随后通报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由于解释说明不到位,导致执法对象产生误解,执法人员已当面向其说明相关规定,并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但问题正如很多网友追问的那样,“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

一些城市的管理者有一种“洁癖”,觉得城市只有整齐划一,一尘不染,才是“市容整洁”。殊不知,市容更在于其丰富多彩和旺盛的活力。城市街道两侧店铺橱窗里、门面上五彩缤纷的张贴,展示的是商品,更是经济的繁荣和城市的烟火气。如果一条街道,沿街店铺没有任何张贴、任何展示,有的只是千篇一律的门头店招,那不是整洁,而是冷清。

责任编辑: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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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赵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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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3)


130****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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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171

2024-10-15

法律很多,关键是如何执行,如何有人情味!我理解执法人员的苦衷,我也理解商户的行为。但是,如何给个自由裁量权!执法人员有权自着主张吗? 背后的发言,炒作,很多是不尊重事实,片面的信息传导毁了这个社会!

177****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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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2751

2024-10-08

其实是要思考,为什么很多城市都没有去除所有未经批准的广告等。是执行困难,是不符合约定俗成的需求,还是广告在不断变化,法规定义不能明确划定出广告,而不是一些正面热闹的宣传。

南周读书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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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周读书郎

2024-09-30

矫枉过正,典型的洁癖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