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烂尾楼业主信访获寻衅滋事罪,当事女子提起上诉

“有些业主人在外地回不来,就找人代办。”律师认为,受业主之托到信访现场听取消息,应视为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并非“冒充”业主。

法院认为,二人组织他人及本人,前往政府机关滞留的行为,实质上就是一种起哄闹事。

责任编辑:谭畅

2022年12月,杨陆爽向业主反馈的兼职人员已到信访场所图片。受访者供图

2022年12月,杨陆爽向业主发送此图,反馈代理信访人员已到信访场所。受访者供图

90后女子杨陆爽因为代人信访,被法院一审判寻衅滋事罪,引起社会关注。2024年9月5日,她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她认为自己无罪,已提起上诉,目前在等待二审开庭。

案件缘起于一桩烂尾楼维权。几年前,重庆市渝北区一处楼盘,因为延期交付及质量问题,引发业主向有关部门的信访。在其过程中,部分业主因为工作繁忙,便委托杨陆爽为中介,雇用人员代其到信访现场,代行相关事务。

杨陆爽曾在一家广告传媒公司就职,是重庆本地人,因为代人信访被控寻衅滋事。2024年6月,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审理了该案,杨陆爽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同案另外一名代人信访的00后男子夏正明,也被判寻衅滋事罪,判刑十一个月。

杨陆爽的代理律师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通常而言,因信访而被判处寻衅滋事的案例,大多出现强拿硬要或扰乱公共秩序的情节。而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坚称没有起哄闹事、扰乱秩序的具体行为。对于“代人信访”本身性质的认定,成为该案判罚的关键。

律师表示,2022年颁布的《信访工作条例》当中,并没有涉及能否代人信访的规定;民法典关于委托代理制度的部分,对于哪些事项禁止代理做出过明确规定,其中并未规定不能代人信访。亦有法律学者分析,信访是法律规定的权利救济方式,应可以进行代理。

不过,法院审理认为,杨陆爽、夏正明二人组织他人及本人,前往政府机关滞留的行为,实质上就是一种起哄闹事,应当认定其实施了寻衅滋事行为。

“业主回不来,找人代办”

“确实有代人信访的情况。”此案当中的涉事楼盘,是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的“融创·隐溪晓院”。业主代表王斌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在当地,此处楼盘属于中高端小区。2020年,王斌以大约两万元一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该小区一期的一套物业,按照合同约定,应该在2022年12月30日交房。但是在2022年6月份左右,业主们发现,工地已经停工很久。

他解释,在当时,一期楼盘只盖了主体,二期、三期连主体都没有建起来,且迟迟等不到复工迹象。公开资料显示,针对隐溪晓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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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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