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面前,举行一场离婚宣告仪式

是消解仇恨,把父母的关注重心重新拉回孩子身上,让孩子更加客观地看待父母,“而不是种下一颗仇恨的种子”。

在这类家事案件中,未成年人不是案件的直接当事人,儿童权利常常被遗忘。

责任编辑:钱昊平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家事调解室。(南方周末记者韩谦/图)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家事调解室。(南方周末记者郝楠/图)

 

离婚后,2024年6月25日下午,一对父母又带着孩子来到法院。这回,他们是要参加一场离婚宣告仪式。

仪式的主角,是他们的两个未成年孩子。夫妻的婚姻关系结束,但他们作为父母的身份,永远不会变化。

仪式里有三方参与。法院是发起者,孩子与父母是参与者,心理咨询师负责提供核心服务。整个过程中,法院都遵守一个原则——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鲁肖推动了这次探索。他遇到过不少夫妻离婚时,过段时间又产生对孩子抚养权、探望权的争执,重新打起官司。夹在父母的“战争”中,孩子成了受害者。他希望把问题的处理前移,赶在“战争”爆发前,打开父母间的心结。

“不是包装,也不是隐瞒”

与印象里硬邦邦的法院不同,天河区人民法院约十平米大小的家事调解室里,布置整体呈暖色调,正中间摆放着姜黄色沙发,墙上挂着幅一家三口的卡通画。

坐在沙发上,两个孩子头一次听到了父母相识、相爱的故事。

故事的讲述者,是心理咨询师、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张欣华。她注意到,这场离婚宣告仪式刚开始时,12岁的姐姐还有些拘谨,但一听这个故事,整个人都专注起来。8岁的弟弟则更活跃,不时冒出些童真的问题,“为什么先怀上的是姐姐,不是我先出生?”

“举刀”前,要喂足够的“糖”。回到孩子生命的起源,告诉孩子,他们的出生是被祝福的,名字里带有长辈的期待,父母也曾为了家庭共同努力,“这很重要。”张欣华说。

不过,那个告诉孩子父母离婚了的时刻总会到来。这时候,兴奋的孩子们会安静下来,有的开始落泪。

父母为什么离婚?鲁肖在办案时,遇到的一个普遍状况是,孩子“好像知道那么一点,但又不完全了解”。

模糊感让孩子开始无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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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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