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等地将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院|周一健

医疗健康、数字经济、文旅、交通、商业航天等新兴领域的开放创新力度将进一步扩大。

责任编辑:汪韬

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被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院。视觉中国/图

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被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院。视觉中国/图

焦点

【北京等地将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院】

日前,商务部、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提出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将另行通知。

健言:近日,制造业和服务业都加强了扩大开放。2024年9月8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发布,删除了“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条目。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孟华婷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提到,将进一步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加大增值电信、医疗健康、数字经济、文旅、交通、商业航天及特色消费、时尚消费等新兴领域的开放创新力度。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4年9月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以规范疫苗的临床研发和评价。该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以注册申请为目的的疫苗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的设计、实施均应符合赫尔辛基宣言的伦理学准则、《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等基本要求,还应同时参考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等指导原则的相关要求。

健言:指导原则的发布是规范疫苗临床试验的重要一步,为疫苗临床试验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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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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