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检察官要求撤销与已故前夫的离婚证:“实名举报”难掩事出反常丨快评
广大网民在吃瓜的时候,不要看到“实名举报”几个字就激动地转发支持,还是要多听听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举报,用常识去做些分析,看看举报的事情是不是合理,背后有没有猫腻。毕竟,事出反常必有妖啊。
身为检察官,也是法律从业者,自己离奇的要求没有得到司法支持,就公开举报参与案件的法官、检察官,甚至扣上“只手遮天的川渝地区反党黑恶组织”“指鹿为马的保护伞”这样的大帽子,实在是恐怖。
责任编辑:陈斌
近日,四川乐山一位女检察官刘红菊网络实名举报多级法检系统官员枉法裁判,引起关注。不过,事情好像并不是那么简单。红星新闻的报道,让这一事件出现了反转。
刘红菊在网络实名举报中,声讨峨眉山市、乐山市、四川省三级法院的法官以及乐山市检察院一名检察官枉法。据其自述,她与前夫何某某登记离婚半年后,何某某因病去世,她发现前夫隐瞒了患精神疾病的情况,于是提出诉讼,要求撤销离婚证,但其诉讼请求在峨眉山市法院、乐山市中级法院的一审、二审中都被驳回,向四川省高院申请再审也被驳回。刘红菊还申请了检察监督,乐山市检察院没有支持其监督申请。于是,刘红菊认为,三级法院的主审法官和乐山市检察院负责此案的检察官,都在枉法裁决。
据红星新闻报道,刘红菊要求撤销离婚证的理由,是其前夫何某某曾被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因此是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因此民政局给他们办理离婚登记是违法的,要求撤销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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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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