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权合理的边界在哪里,家校应该达成共识丨快评
老师对学生的教育惩戒权是应该有也是必须有的,但应该掌握在有德之人手里,规则合理、惩戒措施合理,且罚当其过。这样,学生犯了错之后,才能通过承担所应承担的后果受到合理的教育,本人内心也服气,家长也没有话说。
责任编辑:辛省志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这一表述引发关注。
其实,关于对学生的惩戒,是有法可依的。教育部有一个部门规章,叫《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学校有校规校纪,是不难理解的,要维持课堂秩序,要确保学生尊重彼此之间的权利边界等。设若学生在课堂故意捣乱,令老师没法讲课;学生欺凌他人,或偷抢别人的财物等,对这些行为,若不加以制止与惩戒,让学生明白做坏事是要承担后果的,实质上就是纵容与鼓励,有违教育的宗旨。
教育,不仅仅是知识教育,还包括道德与价值观的教育,让学生明辨是非,有所为有所不为。后者单单靠说教是不够的,老师与家长要言传身教,且身教重于言传,以身作则;在此基础上,管教也需要罚则与惩戒,让孩子明白做错事得自行承担后果。故而,有罚则的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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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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