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医院“变形记”
你不能说这是两家医院,因为他们使用的是同一个医疗执业机构许可证,都各有两个同样的地址。仅有的不同是,两家医院后面各有一个括号,里面分别写有“东院”和“京西分院”,一个注明是“政府办”,一个是“非政府办”
责任编辑:朱红军 曹筠武 实习生 周明太
在北京卫生信息网的医疗机构信息查询栏中,输入“朝阳医院”四个字,你会发现查询结果会显示两家几乎一模一样的朝阳医院。实际上,你不能说这是两家医院,因为他们使用的是同一个医疗执业机构许可证,都各有两个同样的地址。仅有的不同是,两家医院后面各有一个括号,里面分别写有“东院”和“京西分院”,一个注明是“政府办”,一个是“非政府办”。
这种奇怪的模式被称为“一院两址”,或者是“一院两制”,你很难讲它具体违背了哪条法规,不过,在卫生法专家看来,显然是不合适的。
比如,它首先给法院带来一个大麻烦。当律师王良斌向朝阳法院起诉的时候,后者一时不知道该不该受理。这是因为李丽云是在朝阳医院的京西院区死亡,而京西院区是在石景山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打民事侵权官司时,应由被告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发生地法院受理,就李丽云而言,两者都是在石景山区,因此理应由石景山法院受理。可是,朝阳医院,几乎任何一个北京人都耳熟能详的这家三甲医院,是在朝阳区,而医院的院长、法定代表人王辰也多是呆在朝阳医院东院。
最后,经过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请示,朝阳法院最终还是决定受理此案。
这次诉讼时产生的尴尬,应追溯到5年前的一次医院改制。2004年12月31日,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路的原中铁建总医院从企业中分离,整体划转,并入北京朝阳医院,成立北京朝阳医院京西院区。
据说,在此项改革的宣布大会上,原中铁建总医院的不少职工鼓掌拍得手都疼了,因为这所一直以来名不见经传的二甲医院,一下子“母鸡变凤凰”,成为著名的三甲医院朝阳医院的一部分。一名职工对南方周末记者承认,中铁建医院虽然变成了朝阳医院京西院区,由二甲升成了三甲,可人基本还是原来的人,主要的不同是,从东院调过来不少领导,另外还有少数医生过来看门诊。
比如,李丽云当初在朝阳医院京西院区,为其看病的呼吸科医生杨汀和妇产科医生赵会荣就是分别来自两个不同院区。她很幸运,碰到了来看门诊的东院呼吸科专家,后者准确地诊断出她的病情;她也很不幸,在被东院专家诊断出患重病之后,又被转到京西院区的妇产科医生那里,结果又被诊断成“孕足月”。
从东院调来的领导有了新的身份,这个身份通常要比以前在东院时高,比如常务副院长赵立强,原来就是东院的医务处副主任。不过,也有职工认为赵的“常务副院长”身份不妥,因为朝阳医院京西院区既然叫“院区”而不是医院,他相应的该是“常务副区长”才对。
事实上,京西院区的职工们高兴了并没有太久,他们很快发现,虽然自己名义上成为“朝阳医院人”,但在待遇上比真正的朝阳医院职工差了一大截。最要命的是,在企业和事业编制中,都没有京西院区员工。“结果大家都成了‘黑户’。”一位职工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此外,这位职工还发现,不仅职工,连朝阳医院京西院区也成为黑户。因为医院成为朝阳医院京西院区之后,就与上级单位中铁建脱离了关系,不过,在法律意义上,朝阳医院京西院区并不是朝阳医院的一部分,这个秘密还是一位医院职工与医院打官司时发现的。他在告朝阳医院时,对方答辩说你告错了,因为虽然中铁建总医院并入朝阳医院,但朝阳医院东院和京西院区各具有独立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
职工们不干了。据新京报报道,2007年9月,20余名朝阳医院京西院区职工,搬来长椅堵住医院大门,开展“维权”行动。此外,数十职工还分别把中铁建和国资委给告上法院。
风波过后,京西院区才真正与朝阳医院融为一体,职工待遇也基本实现同工同酬。医院终于“步入正轨”。京西院区原来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卫生局注销掉,两家医院共用同一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是性质却仍然一个是“政府办”,一个是“非政府办”,于是,前文描述的“一院两址”、“一院两制”现象便出现了。
然而此事没过多久,“李丽云死亡案”便让这所医院闻名天下。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表述起来太过绕口,不少媒体提及此事时,便直接以“朝阳医院”相称。
李丽云事件发生后,区市两级行政部门均十分重视,并最终作出“不签字,不手术”的决定。有内部职工说,整个事件中,忙前忙后的一直是常务副院长赵立强。而医院真正该负责的人——院长却鲜有露面。这并不奇怪,因为京西院区并没有独立的院长,它的院长就是朝阳医院院长、著名呼吸科专家王辰。据医院职工们说,最初王院长常到京西院区,但自从维权事件发生之后,便很少再来了。
事实上,即使出了“孕妇难产案”这么大的事情,王院长也没有在现场露面。京西分院的职工们并不知道他们的院长在哪里。“要是当时在东院的话就麻烦了,朝阳医院东院与京西院区分居京城东西两侧,从办公室赶到抢救病房,没俩小时到不了,”一名职工道,“那个孕妇再能活,也撑不了这么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