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无献血记录会导致献血证过期?公益、非营利仍跳不出经济规律丨快评

献血讲的是自愿、无偿原则,那本来只应利用潜在献血者的公心与道德感。但如果整个献血机制全然寄于这一点,可能会导致供血量远远不能满足临床需求。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仍以《河北省献血条例》为例,献血机制,一是利用了个人的自利心及对家人的爱,就是个人与家人有优先用血权,并可免除或减免用血的成本费用;二是对体制内人员进行动员与物质、精神激励,“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率先献血”(第4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高等学校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献血活动(第15、16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献血者误餐、交通、误工等适当补贴,向献血者发放献血纪念品”(第24条),所谓的补贴其实质也是一种价格。

责任编辑:辛省志

近日,河北廊坊市李先生向读特新闻报料称,他生病在霸州市第二医院住院期间需要用血,遭遇一系列匪夷所思的反馈:“献血8次,却在急用血时通知我献血证过期,不能优先用血”“让我的家人朋友献血400cc,我才能用200cc”……

8月27日,廊坊市卫健委通报称,该患者住院期间,霸州市第二医院向廊坊市中心血站申请用血,先后两次共计向患者输注红细胞800ml。但当患者需要继续用血时,“廊坊市中心血站与霸州市第二医院均未顾及该患者为终身免费优先用血权益人,给患者带来极大不便”。

官方回应认为血站和医院双方都有责任。不过,到底哪一方的责任更大更根本?不妨先厘清事情的脉络。

医院第一次为李先生向血站调血是成功的。廊坊市卫健委的通报也证实了这一点。据李先生介绍,2024年8月15日,自己因突发疾病险些休克,遂前往上述医院就诊,因为自己的血红蛋白只有5.8g/dL(远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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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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